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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百姓能否接受

  • 发布时间:2014-10-13 09:40:1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孔彬彬

  《人民日报》10月10日报道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宋树立指出,我国将适时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启动分级诊疗试点,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看病会便宜吗?

  转回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康复的,减免挂号费,取消医保起付线

  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江苏、浙江、四川、青海等省分别以省政府名义或多部门联合发文印发了关于分级诊疗工作的专门文件。

  北京、上海、宁夏、重庆等地在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中,对分级诊疗做出了制度安排。

  分级诊疗把小病留在基层看,能减少费用吗?从各地实施情况看,分级诊疗制度收到了减少医疗费用支出等方面的成效。

  青海规定,凡是转入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对诊断明确且经治疗病情稳定,可在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应转回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减免挂号费,取消医保起付线。

  截至今年5月底,与2012年同期相比,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人次、医保基金支出呈现“两升两降”,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和医保基金支出比例分别下降了3.5%和2.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上升了10%和6.5%。

  基层首诊,病情会耽误吗?

  如有需要可向上级医院转诊,且转诊设有绿色通道

  老百姓对于分级诊疗很大的一个顾虑是,小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能把病看好吗,会不会耽误病情呢,转诊了会不会很麻烦呢?

  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晓勤介绍,如果病情需要,患者可以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青海此前的文件规定的转诊手续比较繁杂,今年2月出台的文件简化了手续,只要主治医生同意、医疗机构的医保部门审核就可以,而且医疗机构的医保部门和医保局是在网上实施简化审批。对于一些疑难重症和急救病人,医疗机构可以及时请上级医疗机构来进行远程会诊,等病情稳定以后再实施转诊。这个过程是绿色通道,可以先转院后办手续,不会耽误病情。

  并且,从青海省试点的情况看,分级诊疗制度对于体弱多病的特殊人群也有特殊照顾。青海省规定,70岁以上老年人、0—3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就诊,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就医习惯,患者好改变吗?

  差异化收费与报销标准,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各地通过行政管理、价格调整、医保支付等手段,引导患者有序流动,实现分级诊疗格局。各地还通过对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实行差异化的收费和医保报销标准,并逐渐拉大差距,对患者就医行为进行引导。例如,浙江调整了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使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保持适当差距,引导患者分流就诊。四川等地规定对于规范转诊患者给予一定程度费用减免,对未经转诊直接前往高级别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不予报销医疗费用。

  目前,全国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的地方仍然不多,很多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分布不均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仍然比较薄弱;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比例的经济激励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健康教育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群众就医习惯的改变还需要一个过程。

  王晓勤说,青海医疗卫生底子薄,欠账多,基层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不高。同时,分级诊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综合运用财政、价格等手段加以推进。

  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研究起草分级诊疗制度相关文件。总体考虑是,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优化医疗服务体系,通过发挥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的经济杠杆作用,引导患者合理有序流动,从制度建设入手,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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