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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医托”泛滥亟须监管“升级”

  • 发布时间:2016-01-20 01:00:07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张小洁  责任编辑:吴起龙

  传统医托尚未治理好,又出现了升级版的“网络医托”。据报道,北京等城市存在不少“网络医托”,他们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和商务软件为一些民营医院招揽客户,从中获取高额提成。

  不少网民认为,“网络医托”利用互联网的优越性,与医院和医生联手,形成了全链条的医疗诈骗,其欺骗手段隐蔽性更强,成本更低。应建立起涵盖执业许可、行业自律、行政处罚、刑事制裁的完整法律监管体系,清除“网络医托”肆虐的土壤。

  “网络医托”花样翻新须警惕

  在网民看来,“网络医托”通过花样迭出的技术工具和精心设计的网络交际,诱导患者一步步踏入就医陷阱,必须警惕。

  据报道,“网络医托”已经覆盖了北京、上海等一二线城市,正向三线城市扩张。在一线城市,“网络医托”公司在一名患者身上平均能拿到1200元提成。医院的利润也相当可观,平均一名患者可以“开发”到6000元,乃至数十万元。

  网民“西坡”指出,“网络医托”的本质和传统医托并没有两样,他们都是利用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网民“施经”称,“网络医托”采用了互联网这一工具,使他们在短期内获取大量“用户”资料,并“集约化”地扩大营销范围。互联网在数据的搜索和整合上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然而,这些优越性在医托团伙手中却只能助纣为虐。

  利用信息技术打击不法

  不少网民认为,应利用信息技术锁定违法犯罪证据,打击不法行为。更重要的是,应出台对于医托行为的硬约束规定,建立规范转诊制度,清除“网络医托”肆虐的土壤。

  网民“魏北塬”表示,“网络医托”已经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医托,采用公司化运营形成了全链条的医疗诈骗,医托与医院和医生联手行骗,凡被拉来的患者掏出的救命钱都进了集团的腰包,这是赤裸裸的诈骗。对于医托诈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予以拘留并处罚款,对于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真正铲除‘网络医托’和‘黑心医院’生存的土壤,净化医疗环境,还需要建立起涵盖执业许可、行业自律、行政处罚、刑事制裁的完整法律监管体系,建立能够公正、高效地查处患者投诉的执法机制。否则,一阵风的执法过后,恐怕又会死灰复燃。”网民“邓学平”说。

  网民“李思辉”建议,应建立起更加畅通、透明的医疗信息服务平台,引导患者到正规医院就诊,不再遭“网络医托”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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