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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在职工会会员住院可获300元慰问金

  • 发布时间:2015-07-28 09:08:54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张西陆  责任编辑:吴起龙

  27日,记者从广州市总工会获悉,今年6月起,会籍关系所在基层工会属广州市总工会管理的工会会员,患病住院期间将获得由“广州市在职工会会员住院关爱计划”给予的300元住院关爱慰问金,暂定同一年度同一会员发放一次。

  据悉,本次由工会组织的“住院关爱计划”预计每年投入专项资金2000多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实现全覆盖。

  无需事先办理连续住院达3天可申请

  广州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最大亮点是其覆盖范围涉及全市数百万市属工会会员,且无需工会会员事先办理参加手续和缴纳互助金,整个项目所需资金由市总工会从工会经费收入中预算开支。

  “住院关爱计划”慰问对象为工会会员个人,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工会会员会籍关系所在基层工会属广州市总工会管理(含直接或间接管理等关系,包括属地管理和双重管理等形式),且按规定向广州市总工会缴交工会经费。二是未办理退休手续,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并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在职工会会员。三是在医保(或公医)定点医院连续住院达到3天或以上时间的工会会员。

  领取时限:入院之日起6个月内

  住院关爱慰问金的登记领取,可由工会会员个人提出,也可由所在基层工会代为提出。一是需填写《广州市在职工会会员住院关爱计划慰问金领取登记表》及附相关佐证材料。二是由工会会员所在基层工会具体负责资料审核工作,并及时加具审批意见及盖公章。三是由工会会员所在基层工会(或负责资金发放的基层以上工会)在接到登记材料起30个工作日内将慰问金送到工会会员手中,特殊情况可通过银行划账。

  据悉,该项慰问金金额为300元,同一年度内同一工会会员暂定只予发放1次。进行慰问金领取登记的时限,原则上要求为入院之日起6个月内。

  -温馨提示

  与“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可叠加享受

  据介绍,本次推出的“住院关爱计划”与广州市总工会于2006年起推行的“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并不冲突,符合条件者可同时叠加享受。“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计划每人每期由市总工会资助10元参保费,今年资助的参保费总额预计为250万。

  此外,广州市总工会关爱职工健康的工作举措,还包括今年继续推行的一线职工免费体检项目,该项目今年预算资金总额为500万元,相比之前将体检标准由原每人100元提升至现每人150元,增加了B超检查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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