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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卫计委回应:责令怀孕教师终止妊娠通知无效

  • 发布时间:2015-05-20 10:24:44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朱苑桢

  18日,一则《两省政策冲突孕妇被责令引产》的报道引发网民关注。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对此回应称,当日已向荔波县卫生计生部门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同时与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进行了沟通。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认为,覃谊生育行为可适用《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荔波县教育局与卫计局联合下发的要求覃谊终止妊娠的通知无效。

  近日,网传贵州省荔波县一名女教师怀孕5个月,持有安徽省二胎准生证却被认定不符合贵州当地政策被要求引产,一同引发关注的还有一份荔波县教育局与荔波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责令终止妊娠的通知》。

  据贵州省卫生计生委提供的情况,荔波县民族高级中学教师覃谊与贵阳机场职工蒙绍平已于2015年2月10日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再婚,且均非独生子女。覃谊与前夫育有一女,蒙绍平与前妻育有一女。2015年2月17日,覃谊在安徽省屯溪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了二孩生育证。

  覃谊原户籍为贵州省荔波县玉屏镇,于2015年2月9日将户口迁至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蒙绍平现户籍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

  据了解,贵州省卫生计生委专门请示了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司意见,覃谊生育行为可适用《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荔波县教育局与卫计局联合下发的要求覃谊终止妊娠的通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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