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电改再突破 十三五农网改造投资或超7000亿
- 发布时间:2016-02-23 07:24:57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王斌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到2020年,全国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同时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县级供电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部取消“代管体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县级电网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
农村电网是农村重要基础设施,从1999年开始,电力企业就开始大力实施农电“两改一同价”、农网改造升级及无电人口通电工程。自2005年以来,中央连续多次在1号文件中提出对农村电网进行改造升级。2014年,国家出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对城乡配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提出更高要求。2015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明确要求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农村电网结构大幅改善,电力供应能力明显提升,同网同价基本实现,彻底解决了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但受自然环境条件、历史遗留问题等各种因素制约,城乡电力服务差距较为明显,贫困地区以及偏远少数民族地区电网建设相对滞后。
对此,中央提出在十三五期间进行新一轮的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不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扶贫搬迁等,积极适应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型产业发展以及农民消费升级的用电需求,科学确定改造标准,推进新型小城镇和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
华泰证券认为,这将拉动十三五期间电网投资的增长,同时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尤其是农光互补和渔光一体光伏项目的建设。平安证券分析师余兵也表示,稳增长+扶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正逢其时,总体来看,预计投资规模将超7000亿元。而2015年,国家能源局印发《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提出2015年至2020年配网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估计本轮不低于7000亿元的投资规模应含在2万亿元范畴内,相关概念股景气度向上的整体趋势已经确定。
《意见》提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县级电网企业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2020年全部取消“代管体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县级电网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
有地方电力人士认为,由中央电网企业实施垂直一体化管理的方式,使得高度垄断的电力体制得到极大的强化,地方电力资产权属“被模糊”,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也因此遭遇阻力。
“这一轮农网改造契合了电改的主旋律,为其打下了基础。以前电网的建设是不放开的,而且县级电网资产权属比较复杂,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后,就可以有更多元的主体参与进来。与此同时,当前用户侧县一级市场没有那么大,改革触动的利益比较小,推进起来比较容易。”申万宏源能源环保部高级分析师韩启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不过,余兵也坦言,由于农网投资收益率低,电网企业在农网投资上积极性不高,新一轮农网投资或主要依赖中央预算投资,在吸引社会资本方面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