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诞生成都首张"先照后证"工商营业执照
- 发布时间:2014-10-08 19:54: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晶
8日下午,成都市高新工商局向“成都市绿满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放营业执照。这是《成都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布后,成都市诞生的首份“先照后证”工商营业执照。
“实行‘先照后证’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重要举措。”成都市高新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优化注册流程的同时,成都高新区将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宽松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日前,四川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9月29日,成都市正式印发了《成都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出“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先照后证”、“放宽名称登记限制”等五大具有成都特色的深度创新政策。
9月30日,成都高新区公布《成都高新区推进“先照后证”改革试点方案》,对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出版、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117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不再实行先许可(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13项事项保留前置审批。
根据“先照后证”登记制度,申请人向成都市高新工商局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经营项目(指无需取得行政许可即可从事经营的项目);对从事许可经营项目(指需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项目)的,高新工商局将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标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或“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市场主体需向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应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方可从事经营。
按照“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的基本原则,成都高新区将实现审批与监管相统一、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理顺分工,确保责任到位,实现监管效能的整体提升。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等制度,明确市场主体责任,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形成社会共治局面,构建市场监管新格局。
成都市高新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使创业投资更便利,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同时,使市场监管回归“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分工,有助于实现专业监管、高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