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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等三领域价改有望加速:低通胀提供良机

  • 发布时间:2014-10-16 07:07:44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顾鑫  责任编辑:孔彬彬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9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数据显示,CPI环比上涨0.5%,同比上涨1.6%;PPI环比下降0.4%,同比下降1.8%。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总需求较弱,再加上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行,年内通胀水平预计在低位徘徊,这给有序推进价格改革提供了有利的时间窗口,公用事业、资源品、环保等三大领域的价改有望加快推进。当前的价格改革同时涉及到投融资体制、财税体制等相关领域的改革,推进价改有利于重大项目的落实,助力稳增长目标的实现。

  总需求拉低通胀水平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余秋梅表示,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涨幅扩大,同比涨幅回落。从同比数据看,CPI同比涨幅比上月回落了0.4个百分点,一方面,由于去年同月环比上涨较多,抬高了今年的对比基数,致使今年9月的翘尾因素比上月减少了0.7个百分点;另一方面,9月新涨价因素虽有所增加,但仅为1.3个百分点,低于近五年的平均水平。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环比和同比降幅有所扩大,主要原因是原油、成品油、钢材价格降幅加深。同时,近期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行对工业品价格形成的压力也有所加大。

  从发布的分行业出厂价格环比数据看,在30个主要工业行业中,7个行业产品价格上涨,5个行业持平,18个行业下降。其中,燃气生产和供应价格上涨0.6%,水的生产和供应价格上涨0.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价格上涨0.1%;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价格下降3.1%,石油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价格均下降1.9%。在9月份1.8%的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同比降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因素约为0,新涨价因素约为-1.8个百分点。

  对于CPI现年内低点,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认为,三季度因翘尾因素、总需求不强导致通胀低位徘徊。今年四季度和明年一季度物价上涨压力会略有增大,但考虑到实体经济总需求偏弱和油价长周期走弱,涨幅依然可控,预计明年一、二季度CPI同比在2.5%-3%左右。地产投资回落、基建投资放缓导致总需求不强是PPI降幅扩大的主因。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工业品的需求将长周期回落,在产能过剩缓慢出清的背景下,预计PPI同比转正仍需较长时间。另有分析指出,近期国际油价连跌,预计进一步施压PPI。

  中金公司分析师则认为,通胀数据显示总需求仍然偏弱。9月CPI同比增速较8月回落0.4个百分点,基本符合预期。一方面,去年9月CPI基数高,拉低今年9月CPI同比增速。另一方面,9月CPI季调后环比增速折年率只有0.3%,显示CPI通胀环比压力小。分项看,此前市场担心的猪肉价格显著上扬并未发生,这是由于在总需求偏弱、货币供应量没有明显放松的前提下,食品或猪肉价格难以大幅上涨。

  价改迎来时间窗口

  通胀水平低位徘徊,这为价格改革的有序推进创造了有利条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在10月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推进价格改革,放开一批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他还表示,价格司正按照发展改革委的要求积极开展价格管理和调控方面的工作,正在研究进一步放开价格的改革措施,另一方面,密切关注物价走势,加强价格监管和调控工作。

  分析人士认为,通胀水平较低,价格改革的阻力相应较小,当前推进价格改革应着眼于简政放权和稳增长。以公用事业为例,如果价格形成机制不灵活,项目的盈利水平取决于政府定价,难以吸引社会投资,并且容易滋生寻租空间。

  在10月4日的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李朴民说,我们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完善水价、电价等支持政策,推动各地尽快推出一批有社会资本参与的重大水利项目。

  推进水价改革则成为吸引社会投资的一个重要环节。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张明伦表示,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项目合理盈利水平,增强吸引社会投资的能力,比如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应该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并根据供水成本变化和社会承受能力等适时进行调整。

  分析人士认为,除了公用事业、公共服务,资源、环保等领域的价格改革都有望得到有序推进,这些领域正是当前要开工一批重大项目的领域。只有配套资金得到有效落实,项目才能真正落地,发挥稳增长实效,因而价格改革的推进有着现实的必要性。

  着力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分析人士指出,价格改革并不是简单地减少政府对于价格的管制,而是要着力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甚至要与其他改革结合在一起加以推进。

  以煤炭为例,9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做好清费工作的基础上,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会议要求,要立即着手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我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已全面实施,实行煤炭资源税改革,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既能让资源地区受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减少名目繁多的收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也可促进煤炭资源合理开采利用。总体而言,“清费立税”有助于减轻煤炭企业的税费负担,也有利于鼓励煤炭企业对原煤进行深加工,促进煤炭节能环保利用。

  涉及到民生的资源品价格改革,阶梯定价是一个主要制度形式。以气价改革为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保障基本与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相结合。对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分,要适当提高价格,以反映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二是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减少交叉补贴。同时,公平用气负担,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三是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国家制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政策的总体框架和指导性意见,各地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和居民用气特点,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分析人士认为,阶梯电价的方案已经出台,但下一步电改的深化仍值得期待,市场预期对于社会资本的准入将会放宽。阶梯水价则有望得到加快落实。改革的提速给相关领域的企业带来利好,并传导至整个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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