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贷款操作程序:逾期可异地扣划余额
- 发布时间:2015-09-23 04:22:00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张少雷
继去年三部委下发通知实行公积金异地贷款后,记者昨日从住建部获悉,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具体操作程序已出台。其中规定,异地贷款需要在缴存城市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
京籍家庭外地缴存也可在京贷款
去年,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中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而从各地看,湖南、山东、辽宁等省市也出台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政策,不过其异地贷款的单位大都限定在省内。今年,长江中下游的长沙、南昌、武汉、合肥这4个城市签署纲要,宣布相互之间执行异地贷款。
北京则是执行新政较为“痛快”的。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执行新政,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贷款如逾期可异地扣划账户余额还贷
住建部近日出台的这份《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中要求,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然后,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公积金住房贷款或首次公积金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接下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缴存证明中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而如果异地贷款出现逾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将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的催收,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此前在上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下发了通知,明确了异地贷款开具缴存证明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