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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法将立法 专家称开征至少需过3道关

  • 发布时间:2015-08-08 08:04:0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小菲

  全面开征房地产税还有多远?

  最新调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房地产税法等7大税法增列其中,在彰显立法机关坚决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决心的同时,也让公众视野再度聚焦房地产税的改革。

  房地产税法渐行渐近,距离全面开征房地产税还有多远?全面推进税收法定的路线图是什么?记者采访了有关权威人士,继续追踪。

  重点发展保有环节房地产税

  今年是上海和重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第4年。4年来,伴随房价起伏跌宕,有关房地产税改革的讨论不绝于耳。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市场上不乏“房地产税该不该征”的争议。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看来,推进这一改革势在必行。

  “开征房地产税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尤其是在土地财政作为地方融资主渠道的现状改变后,房地产税将成为未来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倪鹏飞说。

  而根据新一轮全面改革的部署,未来房地产税改革不仅仅影响个人住房征税。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税收法定背景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不同于以往“房产税”的提法,其中包含了未来更丰富的改革思路。

  “房地产税其实是一个综合概念,既包括房产税,也包括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种。”张斌说,房地产税立法的目的在于减少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费,重点发展保有环节房地产税,进而完善房价形成机制。

  此次全国人大公布的立法规划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房地产税法草案明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财政部参与配合。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表示,这将是首个由全国人大牵头制定的税法,凸显我国加强立法机关主导立法的改革趋势。

  是否设“起征点”仍在讨论中

  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之下,房地产税立法已经箭在弦上。但房地产税立法与开征房地产税之间并不能直接画等号。多位专家表示,即使立法工作完成,也不意味着房地产税马上就会在全国开征。从立法到开征至少还有三道“坎”。

  头一道“坎”是立法草案能否顺利出台,关键在于一些改革争议内容能否达成共识。据悉,目前草案仍在抓紧起草中,未来开征是否设“起征点”、是否按人均居住面积等信息尚不得而知。

  张斌认为,在立法和改革过程中,需处理好房地产税对楼市短期冲击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房地产税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税费的关系等。此外,社会关注的要不要设“免征额”等问题都必须在草案中有所突破。

  第二道“坎”是立法草案能否顺利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并通过,这关系到房地产税法能否如期出台。此次房地产税法被列入本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的一类项目,所谓一类立法项目意味着该法立法条件比较成熟,拟在任期内提请审议。

  但专家表示,这仅仅意味着房地产税法草案必须在本届全国人大任期内,即2018年3月前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但是否能审议通过并不确定。历史上不少立法草案因争议大、意见不统一而历经几届人大审议,如预算法的修订就历经三届人大、四次审议才完成。

  第三道“坎”是开征的条件是否具备。专家表示,即便房地产税法出台了,也不意味着房地产税会马上开征。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必须选择好改革时机,谨慎开征房地产税。

  “征收房地产税,是从百姓口袋里直接收税,如果将来会设定免征额,也要尽早告知社会改革不会增加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施正文表示,房地产税虽是小税种,但牵动每一个人的利益。税收政策越透明,越有助于改革的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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