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政解读:完善差别化房贷政策 银行自主性增强
- 发布时间:2015-04-05 07:1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刘小菲
随着房地产市场走向平稳,人民银行不断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30日,多部委联合发力、出重拳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发布了《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六成下调至四成,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两成,房贷新政调整力度超出市场的预期。
从监管层的态度来看,此次也留下了更多的弹性空间。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通知》要求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去年9月份,人民银行对住房信贷政策的调整主要是通过放宽住房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对促进刚性住房需求的释放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国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表示,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是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支持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和以往的房贷政策相比,此次出台的政策弹性较大,各地可以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的情况作出调整,有些地方自住性需求旺盛就可以放宽首套房条件,而有些地方投机性需求较强,地方政府就可以调高首付比例。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指出,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也有更大的市场空间。各家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的资产负债状况和客户结构情况,确定房贷政策。
在此情况下,银行是否有动力增加房贷资金投入?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则认为,银行会根据不同城市、不同片区的楼市风险,来确定首付比例的。而像北京、上海、深圳等购房需求旺盛甚至房地产持续过热的城市可考虑不下调首付比例,同时银行亦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灵活调整。
郭田勇还表示,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的情况各异,各地房地产市场周期也不一致,区域分化将成为今后较长时期内房地产市场运行的新常态。“住房信贷政策应完善区域化、差异化调整,充分考虑当地房价波动、信用环境、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居民收入水平等宏观审慎因素,避免‘一刀切’式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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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
《通知》指出,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