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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今起实施 北京暂不发新登记证

  • 发布时间:2015-03-01 07:16:39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王硕  责任编辑:张少雷

  今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启动实施。但由于北京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尚处于整合阶段,北京将暂不发新版不动产登记证。昨晚,北京市国土局在其官方微博“国土北京”上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对北京市民的影响进行了解答。

  据介绍,按照国土部要求,各地在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前,要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的地方,才能停止发放旧版证书,而北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尚处于整合阶段,因此暂不发新版不动产登记证。

  据“国土北京”透露,目前,北京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一是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研究制定了机构职责整合初步方案,报市政府审批。预计,北京年内将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释疑

  登记程序是否有变化

  据介绍,我市国土、住建、园林绿化、农业等部门,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待条件成熟后颁发新版权属证书。就是说,原来在哪办现在还在哪办;原来怎么办现在还怎么办。

  各种证件是否需更换

  据介绍,现阶段北京市已依法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依旧有效,不需更换。国土资源部要求,按“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不得强制要求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只要您的登记权利不变化,市民手里的各种产权证“小本本”依旧管用。

  登记管理将由谁负责

  据介绍,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土地登记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登记管理,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林权登记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由于北京市没有海域、草原,因此不涉及相应的登记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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