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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拉开帷幕楼市调控手段面临转向

  • 发布时间:2015-02-04 08:33:44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朱苑桢

  近日,中国政府网正式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未来我国不动产登记将实现多层次信息共享,由国土部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以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

  事实上,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期工作已全面拉开帷幕。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那么,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推进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来讲有哪些意义?同策咨询认为,不动产登记其实就是指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登记联网。尽管个人住房信息登记联网只是不动产登记的一小部分,但是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逐步建立对于以税费调控为主的技术条件的建立、以“差别化”措施对楼市进行长效分类调控等调控手段的转向具有积极的意义。

  首先,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是以税费为主的调控手段开展的必要技术条件。

  其次,全国个人住房系统的建立可出台“差别化”措施进行分类调控,抑制不合理的投资与投机性需求,对调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有利的。

  第三、不动产登记后,可在存量房领域利用差别化“空置税”等措施调节城市供求关系。

  第四、不动产登记促使楼市长效性调控机制逐步形成。

  同策咨询认为,在未来几年内,国内宏观经济结构改革会初有成效,宏观经济逐步好转之时,在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房地产税(房产税)、二手房交易环节征收增值税、空置税势在必行,关于房地产方面的税制改革顶层设计势必会逐步推出。最终,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必然会以税费手段改变市场需求结构,坚持“去投资化”,使市场回归自住属性,促使楼市长效性调控机制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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