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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率先出炉

  • 发布时间:2014-11-08 07:2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包兴安  责任编辑:陈晶

  业内人士认为,公积金贷款调整将提振购房者入市信心,促进楼市成交回暖

  在央行出台房贷新政后,公积金松绑政策主要出现在二、三线城市,昨日一线城市上海市也公布了公积金贷款新政: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以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即首付3成、每户最高贷款限额60万元,有补充公积金的80万元。

  这份公积金新规指出,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新规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五年期以上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期)4.0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此外,继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

  数据显示,上海是全国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较高的城市。1-10月份,发放住房公积金个贷金额399.46亿元,其中发放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适房)个贷39.05亿元。截至10月底,累计发放公积金个贷4022.68亿元,支持购房建筑面积1.73亿平方米。10月底,公积金个贷余额1978.29亿元。上半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平均个贷率为85%。

  今年9月30日,央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关乎个人按揭贷款的条例最受市场关注。新的房贷政策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二套房购买家庭只要还清首套贷款,再次贷款也将按照首套房认定。

  10月9日,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对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调整,涉及合理确定贷款条件、适当提高首套贷款额度、推进异地贷款业务、提高贷款服务效率等多项措施。

  10月29日国务院再强调促进住房消费,放松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中央层面对公积金政策放松的指示已经十分明显。

  业内人士认为,公积金调整与之前央行放宽信贷、普宅标准调整、各地的财税减免等形成的政策叠加效应,将在一定程度上提振购房者入市信心,促进年内楼市成交的回暖。

  近期,全国多个城市也陆续出台地方新政,按照中央的指示微调了公积金政策,据报道,出台的城市已经超过30个。在出台细则的城市中不乏杭州、南京、石家庄、济南、成都等重点城市。除极个别外,绝大多数是趋向宽松,例如降低首付、提高额度、放宽二套贷认定、允许异地互贷等。

  分析人士称,目前,北京、广州、深圳还没有出台调整公积金房贷政策,未来或更进。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末,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1.07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万亿元,缴存余额3.54万亿元。

  用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司司长张其光的话说,这明面上的余额并不代表“沉睡”,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率为70%,接近商业银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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