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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对不同类型新能源车应差别化补贴

  • 发布时间:2014-11-02 21:30:41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杨毅沉  责任编辑:陈晶

  自9月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出台以来,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迎来“小爆发”。对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政府在服从中央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可以对不同类型新能源汽车实行差别化补贴政策。

  董扬表示,根据国家节能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纯电动汽车、插电混合动力汽车都被列入新能源汽车发展计划,地方政府应该按照中央的精神一视同仁给予支持。但从目前不同车型的销售情况看,相关政策未完全考虑到北京、上海等城市限牌政策对于不同类型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影响。“北京、上海等城市的限牌政策,让汽车牌照价格飙升,甚至有钱也买不到牌照。业内有人认为,这种政策让同样能使用汽油的插电混动汽车钻了政策的空子,这对发展纯电动汽车特别不利。”董扬说,“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不同类型新能源汽车实行差别化补贴政策,避免出现插电混动汽车完全代替纯电动汽车的情况。比如说在补贴金额上对纯电动车多一些,甚至在数量上也要做一些控制。”

  对于目前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所抬头的良好势头,董扬认为,目前考虑购买续航里程低、价格便宜车型的大都是第二辆车的消费者;而考虑购买续航里程高、价格稍贵车型的多为第一辆车消费者。因为在北京、上海已经有很大规模的第二辆车市场,因此前一种车型可能卖得更好。

  另外,董扬透露,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对新能源汽车扶持的政策延续性,既有扶持政策的退出速度可能会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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