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改完成破冰之旅 年内推行居民阶梯气价
- 发布时间:2015-03-01 05:52:14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张少雷
2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自4月1日起,将天然气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试点放开天然气直供大用户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这是自2013年和2014年国家连续两次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后,再次对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作出调整。有关专家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以及直供用户用气价格放开试点,将为今后我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积累经验。
“三步走”目标实现
我国决定自4月1日采暖基本结束后,将各省份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04元,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
自2000年以来,我国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2014年已达32%左右。为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近年来国家加快了天然气价格改革步伐。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分析说,2013年,我国进行天然气价格调整之际,当时替代能源价格远高于国内天然气价格水平,因此采取了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的办法。
不过,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下降,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也相应回落,存量气与增量气价差大幅缩小,目前,存量气与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相差0.48元左右。这为实现价格并轨创造了难得的有利时机。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表示,实施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有利于创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企业平等竞争,也将为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奠定良好基础。价格并轨后,非居民用气价格基本理顺,意味着天然气价格改革完成“破冰之旅”。
直供用户气价放开
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还提出,放开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这是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又一次有益尝试。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开展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试点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从国际经验看,其他国家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过程,也基本上都采取逐步推进的渐进式方式,而且也都是从大用户开始。”邓郁松说,直供用户门站气价放开试点启动,将为后续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放开积累重要经验。
记者了解到,此次试点直供气用户用气价格放开以后,我国实现价格市场化的气源比重将上升至40%。在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的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也正积极推进天然气交易市场建设。2014年底,上海市政府批准组建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开展天然气现货交易。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放开后,国家将引导这部分气量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逐步形成中国天然气市场价格。
推行居民阶梯气价
根据调整方案,此次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仍不作调整,对居民生活和价格总水平没有直接影响。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存量气全年提价总额和增量气降价总额基本相当,社会负担总体持平。
据分析,对用户来说,增量气比重大的,用气负担将大幅减轻;存量气比重大的,用气成本虽有所增加,但由于价格涨幅不大,影响有限。价格并轨可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有利于促进用气企业平等竞争。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完全放开气源价格,政府只监管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
“究竟什么时候完全放开天然气市场,关键取决于市场竞争是否足够充分。”邓郁松分析说,若条件不具备,完全放开可能使消费者利益受损。目前,我国已经具备多气源、多供应来源的条件。
据了解,2015年,我国将全面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并在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