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两度提高专家呼吁立法透明化
- 发布时间:2014-12-19 08:31:50 来源:中国民航报 责任编辑:马巾坷
自11月底以来,受石油输出国组织未就减产达成协议等因素影响,国际油价持续下跌。12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与此同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宣布提高成品油消费税,这也是半个月以来第2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
提高消费税为引导消费需求
据悉,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该通知已于12月13日执行。
自12月13日零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28元和0.16元,折合每吨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两项因素对冲相抵,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实际降低170元和400元。
事实上,这已是半个月内财政部第2次提高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来自媒体的统计测算则显示,上述3个油品消费税税额提高后,一年将新增税收超过1000亿元。
针对市场声音,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再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是为进一步加强消费税在治理大气污染、促进减排方面的调控力度,合理引导消费需求。
频繁上调引起争议
对于国内的消费者来说,处于持续下降通道的国际油价似乎并未换来低油价时代,而两大部委的税费调整政策也再度引发了市场对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脱轨”的争议。
一名大宗商品机构交易人士表示,国内成品油消费税调整的标准并不透明,而财政部所指出的将新增财政收入用于节能减排的解释,也很难真正打消广大消费者的疑虑。
针对外界猜疑,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表示,目前没有形成成品油消费税和油价挂钩机制的迹象,两次提税主要还是出于减少燃油消费的考虑。
除了对几大部委“边降油价边提高消费税”的政策调整存有疑虑外,令市场分析人士颇感意外的是,财政部与发改委之间针对国内成品油消费税的对冲政策则堪称“精准”。在11月28日油价下调窗口期,财政部的成品油消费税增加幅度也与发改委计划中的成品油价下调幅度一致。“这样的问题,只能靠加快立法进程,将已有的各种税收‘条例’甚至是‘暂行条例’,上升为更难以随意改变的法律,才有望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一位专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