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开启重组模式:石油机械业务注入江钻股份
- 发布时间:2014-09-18 09:11:44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陈晶
中国网财经9月18日讯 9月17日,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江钻股份)发布公告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化)于9月12日与中国石化江汉石油管理局(江汉石油局)签署《关于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产权划转协议》。根据协议,江汉石油局将所持江钻股份67.5%全部27027万股A股份,全部无偿划转给中国石化。同步,9月12日,江钻股份与中国石化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协议》。根据协议,中国石化同意江钻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中国石化所持有的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石油机械)100%股权。通过上述交易,标志着中石化石油机械业务板块整体上市取得重要进展。这是继中石化炼化工程公司香港上市后,中国石化向市场化、专业化发展迈出的坚实步伐,亦是中国石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战略部署。中石化石油机械公司进入资本市场是中国石化进一步探索、开发新市场,寻求更大发展,打造世界一流石油工程技术装备公司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举措。
划转完成前,江汉石油局持有江钻股份67.5%的股份;划转完成后,中国石化直接持有江钻股份67.5%的股份,成为江钻股份控股股东。同时,江钻股份持有石油机械100%股权。
本次重大重组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资产收益率,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收购完成后,将使江钻股份形成石油机械制造行业完整的配套体系,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在石油机械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帮助上市公司更充分地把握国内油气资源,特别是海洋石油开采、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能源开发以及装备行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使上市公司逐步发展成具有全国乃至全球竞争力的石油机械制造企业,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为充分保证股东利益,江钻股份已于《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的利润分配政策: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石油机械业务是中国石化的主要业务板块之一。自2012年成立以来,在“建成世界一流石油工程技术装备企业”的战略目标的指引下,石油机械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开发为龙头,以高端技术为引领,以精益管理为依托的发展思路,现已发展成为中国重要的石油装备研发、制造与服务基地,先后多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掌握多项石油机械制造的关键技术,在细分领域内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在石油机械行业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本次重大重组有利于中国石化将所有的石油机械制造业务将全部纳入江钻股份,江钻股份将成为中国石化石油机械制造的唯一资本平台。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同时,能够在统一的控股平台下,实现内部业务资源共享,理顺研发、生产链条,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实现各石油机械制造企业的协同发展。同时,江钻股份产品线将由单一的钻头钻具产品扩展成涵盖钻头钻具及井下工具、陆上钻采装备、固井压裂装备、海洋石油装备和油气储运设备等多个领域的产品组合,其定位将相应由专业化的钻头钻具生产商提升为中国石化石油工程装备研发与制造、专业技术服务中心,进而实现江钻股份对石油机械一体化的产业布局,构建石油机械业务板块的完整产业链,丰富公司产业体系,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江钻股份将延伸产业链,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勘探开发、油气集输”全套设备,从而拓展业务领域,优化业务结构,扩大公司盈利空间。同时,江钻股份将加快产业链条的梳理和管理融合,充分发挥公司资本平台、公司治理、管理经验及完善的销售网络体系优势,推动实现中国石化旗下石油机械制造不同业务间的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实现协同效应,构筑公司未来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增强盈利水平。
这是中国石化专业化重组再次迈出地重要一步。9月12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仪征化纤)签署《资产出售协议》和《股份回购协议》。通过上述交易,仪征化纤将把原有聚酯相关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全部置出。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即石油工程公司所有资产及业务,主营业务变为油气勘探开发的工程与技术服务。上市公司也将成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唯一对外从事石油工程业务、参与全球竞争的综合一体化承包商和技术服务商。通过上述交易,将加快实现石油工程公司整体上市步伐,标志着石油工程公司整体上市取得重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