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空间收窄 能源局力推长三角发展核电
- 发布时间:2014-12-15 06:5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马巾坷
“新常态”下,能源在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变得微妙起来。
上周刚结束的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过去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空间相对较大,现在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
在近日举行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表示,支持长三角区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在核电示范工程成功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长三角区域发展核电。
清洁能源成发展主动力
实际上,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为未来中国的能源发展作了阐释。“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已经成为能源领域改革的方向,这恰好也跟“十三五”期间中国能源的改革方向一致。
在前不久刚刚公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中,已经明确提出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其中含义无非是能源结构调整,以及清洁低碳能源的使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国务院特别提到要提倡绿色低碳战略,未来6年,中国的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同时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天然气比重达到10%以上,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
据悉,截至2013年底,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37.6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65.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为9.8%,天然气比重为5.8%。可见,未来6年中国的非化石能源,尤其是天然气的消费量将会大幅度提升。
近日,吴新雄就公开表示,下一步将会推动全国天然气管网互联,支持长三角区域使用俄罗斯、中亚进口天然气。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认为,目前最大的难度来自石油消费比重的降低,按照目标要求,到2020年的比重降低至13%,这意味着今后7年每年降低0.8个百分点。
面对2020年的能源结构目标,《行动计划》称,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大幅增加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消费比重。
支持长三角发展核电
近日国家能源局透露,目前正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配套措施,加大能源领域政策支持力度。据悉,这些政策包括 《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在内,一共六项相关法规,涉及天然气供应、成品油质量升级、煤电节能减排等各个方面。
同时,国家能源局已经有意要在长三角地区积极发展核电。
在近日举行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吴新雄表示,支持长三角区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在核电示范工程成功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长三角区域发展核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目前国内已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共20台,总装机容量为1807万千瓦,另有28台在建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062万千瓦。到2020年我国的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800万千瓦。
实际上,国家能源局支持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核电的大背景,是治理长三角区域的大气污染。对此,能源局还将积极推进12条重点输电通道建设,其中涉及长三角区域输电通道4条,新增输电容量2400万千瓦,总投资870亿元,建成后每年可减少长三角区域煤炭消费超过4000万吨标煤。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会同发改委、工信部制定清洁、高效发电优惠政策,以进一步发展清洁能源治理大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