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售电改革再破局 首次允许售电企业参与直接交易
- 发布时间:2016-03-29 07:33:23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吴起龙
近日,广东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2016年3月份电力集中竞争交易,竞价总成交量为10.5亿千瓦时,发电企业最终结算的平均降价水平为0.12555元/千瓦时,降价幅度远超预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交易中,共有供应方36家发电企业、需求方81家电力用户参与,其中需求方中便有9家售电公司。最终共有29家发电企业、80家电力用户成交,其中有8家售电公司成交,成交电量为68096万千瓦时。
“这是广东省乃至全国首次吸纳售电企业参与集中竞价,售电公司终于登上供电历史舞台,也意味着存在一年多的售电公司终于开始售电,其中的意义不言而喻。”资深电改观察人士展曙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评价道。
企业用电成本降低1.32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竞价总成交量与发电企业最终结算的平均降价水平计算,发电企业最终降价了1.32亿元,这也意味着企业用电成本降低了1.32亿元,广东成为电改后全国范围内发电企业降价水平较高的省份之一。
记者还获悉,广东省今年计划直接交易电量规模约为306亿千瓦时,达到2015年省内发电量的8%,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此前的3月22日,广东省经信委、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出台《关于明确2016年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的通知》,通知对售电公司参与竞争交易的电量规模做出了规定:2016年,若月度竞争电量规模大于14亿千瓦时,单个售电公司申报竞争电量不可超过当月竞争电量总规模的15%;若月度竞争电量规模小于或等于14亿千瓦时,单个售电公司申报竞争电量不可超过2.1亿千瓦时,单个售电公司年度累计成交竞争电量的上限不能超过21亿千瓦时。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举有利于更多的售电公司参与到售电交易中,避免垄断。国联证券的研报分析认为,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有利于加速推进广东省电力体制改革,利好本地拟从事售电业务的发电企业、电气设备公司和用电企业。
记者了解到,此次参与直接交易的售电公司不乏央企、国企背景,包括深圳能源(000027,SZ)旗下的深圳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粤电力(000539,SZ)旗下的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穗恒运A(000531,SZ)旗下的广州恒运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华润电力(00836,HK)旗下的华润电力(广东)销售有限公司,也有少数民营企业背景,包括新奥集团旗下的新奥(广东)能源销售公司、深电能销售有限公司。
业内称还需累积经验
虽然售电公司首次参与集中竞价意义重大,但作为市场主体的售电商角色依然偏弱。《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交易中,售电公司只代表了部分工业园区用户参与竞价,不允许代表大工业用户和发电侧购售电,且售电公司没有开具发票结算的权利。
前述广东经信委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出台的通知也对电费结算做出了规定,明确电费结算仍然依托电网。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在于方便操作,同时避免欠费风险。
与此同时,有业内人士反映,由于对用电企业和售电公司期望降价水平不了解,不少发电企业出现了不理性地大幅度降低电价来争取市场情况,比如有的发电企业成交时每度电最高降了0.5元。
展曙光表示,目前市场改革才刚刚起步,不少规则仍然需要完善,包括电费结算问题,包括售电公司目前只能代表工业园区用户,这需要一步步来,“已经往前迈步了,有一句话是‘不怕慢,就怕站’”。
“关于发电企业报价的问题,每家发电企业有自己的报价策略考量,目前大家都没进入过市场,归根结底取决企业本身的判断或心态问题,同时这也是因为经验不足,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验的累积,整个规则体系也将逐步完善,上述问题也将得到解决。”展曙光对此表示。
曾鸣也认为,让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是一次初步尝试,对管理者和市场主体而言,还需让规则、模式、架构逐步完善,慢慢累积经验。
3月24日,国家能源局就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下发了《关于征求做好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强调要积极培育售电公司,允许售电公司代理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或提供售电服务,并且还为售电公司指明了商机:10千伏以下用户可通过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10千伏及以上用户则可直接与发电企业交易,也可委托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