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改 加速打破垄断冰山
- 发布时间:2015-01-16 07:16:38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张少雷
深圳市作为电网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首个监管周期电网输配电价得到了批复。此次改革的电价水平是如何确定的?改革的重大意义是什么?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和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吴疆。
新电价机制改变电网盈利模式,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强化
此次公布的2015—2017年深圳输配电价与现行电价有何不同?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介绍,2006年、2007年国家发改委曾对外公布过全国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目前还批复了19个省大用户直购电输配电价,但上述输配电价准确地说只是电网购电、售电的实际价差,而不是根据其资产和实际运行维护成本来确定的输配电环节价格。深圳市输配电价是我国第一次以电网总资产为基础,在成本监审基础上,按准许成本和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的输配电价。
新的电价机制改变了电网通过买电卖电差价获取利润的盈利模式,电网企业通过收取过网费的方式获得收入,发电、售电价格高低与电网收入无关。在这种机制下,电网企业与发电、售电企业没有了利益之争,在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中将保持中立地位,一方面避免干预电力市场的有效运行,另一方面将更多地去关注自身输配电业务的运营和发展。
经审核的2015—2017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比2014年深圳电网实际购电、售电价差每千瓦时下降1分多钱,并逐年有所降低。这个电价具体是如何核定的?对电网企业成本作了哪些控制和约束?
据介绍,国家发改委会同广东省发改委,首先对深圳市电网2012—2014年的历史成本进行了严格的成本监审,然后在成本监审核定的历史成本基础上,测定了2015—2017年的成本费用,并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测算2015—2017年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按照相关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原则,核减了不应纳入输配电价测算的,与输配电业务无关和无偿接收用户,以及新增的不符合规划、超前投资的固定资产;按照成本监审有关规定,通过调整折旧年限和修理费率等,核减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统筹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技术进步以及垄断行业工资调整等因素,运行维护费等成本项目的新增费用按每年适当递减核定,输配电价逐年有所降低,强化了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
深圳市电价改革,对加快打破行业垄断和推进电力市场化进程意义重大
一个城市的输配电价改革,似乎不那么起眼,但吴疆认为它对整个电力行业的意义非同小可。
吴疆介绍,电力领域市场化的改革,是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一股世界潮流,并非中国独有。调度、交易、输电是现代电力产业体系中最独特的三个公共环节,对其施以专门的制度安排与监管措施,是世界各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步骤,中国至今还未入门径,仅仅实施了“厂网分开”这样的外围动作。
吴疆认为,调度和交易是电力系统中专门的公共权力和公共服务机构,可以非营利组织的形式“独立”,即从电网企业中独立出来,服务于行业与政府。而输电由于业务规模庞大,特别是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还肩负着吸引投资建设扩张的繁重任务,依然适宜以企业的形式进行运作,此即所谓电网企业。显然,现代电力产业体系中的电网企业并不是普通的企业,除了电网的建设运营以外,还肩负着很多公共职能——例如保障系统安全、实施普遍服务、无歧视开放网络等等,如果调度、交易这样的公权机构再委身其间,这样的企业在市场中更是独具超强的优势地位,因此必须明确并规范一整套专门的经营模式。
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核心目标就是探索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只有有了这样的独立输配电价,电网企业才能改变经营模式,不再从事电力购销。只有电网企业不再从事电力购销,才能改变目前独买独卖的垄断格局,形成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
所以,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核算成本、发布电价,而是对于加快打破行业垄断意义重大,这是规范垄断企业行为,提高电网运营效率,构造均衡市场格局,形成良性市场竞争必要的前置性改革措施。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配套工作,吴疆认为,本次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关键在于做成做好,在新一轮电改中发挥作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之后,如果后续改革能够及时跟进,利用试点成果及时改变电网企业经营模式,深圳试点的价值就会得到最大彰显;而如果后续改革迟滞,则深圳改革试点也会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