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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一煤企违法开工六年被罚二十万

  • 发布时间:2014-11-04 09:28:0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郄建荣  责任编辑:陈晶

  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长达6年多,目前部分主体工程已完成建设。对于华润电力(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今天公开的处罚结果是,叫停违法项目,罚款20万元。今天,内蒙另外两家能源企业因环境违法也被环保部处罚。

  据环保部介绍,经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调查并核实,华润电力(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五间房煤矿项目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便在2008年5月擅自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主体工程建设。

  根据我国环评法的有关规定,环保部责令五间房煤矿项目停止建设,罚款2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华润电力(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了6年才被处罚。

  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一号露天煤矿一期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未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即擅自开工建设并于2010年7月投入生产至今。对这起环境违法案件,环保部开出的罚单是,责令一号露天煤矿一期项目停止生产,罚款10万元。事实上,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一号露天煤矿一期项目环境违法也已持续了3年多。

  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是环保部处罚的第3家企业。环保部表示,该公司动力分厂2×330MW低热值煤电发电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于2013年3月擅自开工建设,目前完成部分主体工程建设。对此,环保部责令动力分厂2×330MW低热值煤电发电项目停止建设,罚款20万元。

  根据环保部公开的处罚决定书,3家企业均被要求在通过环保部环评批复之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同时,环保部委托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3家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和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

  环保部要求,3家企业在今年11月30日前将改正违法行为和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书面报告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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