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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电改售电放开博弈 五大发电集团态度不明

  • 发布时间:2014-10-01 00:0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姚慧婷

  售电的放开直接影响到的是电网公司的盈利模式,不再以购销差价作为主要利润,而是由输配电价取而代之。

  新一轮电改正在征求意见之中,按照原定的计划,将于年底开始实施。但目前实施时间仍是未知数。

  一位来自电力系统的人士告诉记者,经过数次修改和征求意见,已初步形成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已发至各相关单位。

  这份征求意见稿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提到了关于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和市场决定价格机制都直接指向了电力行业。新一轮电改于是启动。

  早在2002年,国务院颁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5号文)对电力改革步骤分为五步推进:即“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这对电力行业影响巨大。

  十多年过去了,但在一些领域,电改并没有达到5号文设计的目标。2002年底五大发电集团成立,“厂网分开”基本实现,发电环节实现独立;“主辅分离”虽在2011年逐步落地,但至今仍争议颇多;“输配分开”和“竞价上网”两项内容仍没有实质性进展。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已经迫在眉睫,6月份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中明确提出了,要抓紧制定电力体制改革,启动能源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

  记者获悉,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的征求意见稿,没有将“输配分开”列入讨论范围,对于外界热议的可能拆分电网公司的做法也并未提及,而是以“放开两头、监管中间”为原则,围绕“四放开一独立”展开——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相对独立。

  售电放开

  一位不具名的电力系统内部人士对记者透露,新一轮电改将会在售电侧强化竞争机制,形成市场化的售电新机制。

  从电力系统的发、输、配、售四环节来看,继发电放开后,售电将成为第二个被放开的环节,而这一步迈了十年之久。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史玉波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公开表示,当下电改将“放开售电侧,让用户选择售电商进行交易”。

  售电放开改革从某种意义上会改变电网的盈利模式。在此之前,电网的主要收益来自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之差,这部分收益直接构成了电网主要的盈利来源。售电侧分离后,输配电价将会取而代之,成为电网的主要收益。这与过去电网所习惯的盈利模式完全不同。

  针对售电放开,目前五大发电集团态度不明。根据今年6月份国家发改委召集五大发电集团研讨电改的情况看,当时发电企业主要担心售电放开后收益不稳定或会受损。

  虽然发电集团对此项改革态度并不积极,但对于政策设计者来说,更担心的是,如果一旦放开,这些发电企业在部分售电市场上将形成垄断局面。

  可供参考的是在发电侧的改革。虽然5号文中规定了,每个发电企业在各电力市场中的份额原则上不超过20%的比例,但是现实中,仍有企业远超过这一比重。

  有相关人士建议,此次售电放开也需要考虑这一点,规定售电企业的市场份额。

  除了发电企业参与售电外,其他几类开放售电的主体还包括工业园区、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等。

  大型工业园区成为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力量,若允许工业园区参与售电业务,有可能会产生一批由园区管理者直接组建的售电公司,直接与园区内大用户进行直接交易,这会催生出一种全新的交易模式。也让大用户直购电在未来的售电市场中可能占据一定份额。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认为:下一步应该增加大用户直购电市场化试点,并且加以规范。

  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是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的企业为4175家,其中节能服务公司名单总数已达3210家。

  此次售电侧放开,将会为节能服务公司打开了一项新的业务领域,也是一次不错的发展机会。

  除上述外,分布式电源用户、其他社会资本等在符合一定资质条件下,也可以成立售电企业的方式成为新的售电主体。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建议应当对售电放开进行试点,他认为,售电侧放开最需要考虑电价会降低还是上涨。“今后拆分售电一定要增加一道成本。若售电引入市场竞争,电价会变低吗?只能说可能会。”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董事总经理韩小平告诉记者,由于各地的资源配置都不一样,因此售电公司如何开展售电业务,还需要详细规划。

  输配电价如何核定?

  售电放开后,电网公司的收入将以输配电价取而代之,输配电价如何定价对其影响巨大。然而怎样算清楚输配电价,一直是阻碍电力改革进行的一大问题。一位参与电力改革的能源局官员曾公开表示,电网的输电成本一日算不清,电网就一日不可能支持电改。

  自2002年提出直购电试点以来,国家发改委就与电网开始商讨输配电价的核定。之后,在2005年发布的《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中提出,电网输电业务、配电业务应逐步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但输配定价问题仍一直没有解决。

  而今,在售电侧进一步放开的情况下,输配电价面临新的改革机遇。为了保证国网公司的收入在改革初期不会出现太大波动,初期在输配电价的核定方法会有过渡原则。一位电网内部人士对记者称,输配电价将采用过网费的形式,在起步阶段由平均购销差价形成。

  针对如何独立核算输配电价?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认为可以通过地方的销售电价减去上网电价,形成一个固定的输配电价,每年进行一次核算,不出四五年就能完全摸清该地区的输配电价的成本。

  这样的核算方法或许可以保证,在过渡阶段,电网的收益波动不会太大,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输配电价终将拥有更加市场化的核算方法。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随着改革的深入,输配电价的核算方法最终将采用“成本+合理收益”的方式确定,并会逐渐趋于市场化,以保证电网收益逐步趋向稳定。

  除此之外,对市场放开的还有电网的增量配电业务。这次改革方案没有涉及存量输配电资产的拆分,主要是考虑到资产庞大、涉及利益太多,改革难以推进,因此只在新增的配电业务中允许各投资主体进入。而对于增量配电业务,部分发电企业、尤其是分布式电源投资企业的积极性最高。

  交易平台独立运行?

  根据“四放开一独立”的原则,此次电改受到影响的还有现有的交易模式,而对于国网而言,这或许是争议较大的一环。

  目前,中国电力交易中心隶属于国网。 “国家电网交易中心”于2006年10月全部完成组建,是电网公司归口负责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组织和电力市场服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是负责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季度、月度电力市场交易计划管理;组织电力交易;交易合同、购售协议签订的组织工作,并进行电量结算和交易统计分析等。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交易平台独立已被提出多年,此前一直因为不具备独立条件而夭折,此次电改是否会真的将交易独立似乎并不明确。而若真将交易与其他业务分开,意味着将电力交易系统交予政府直接监管。

  如果交易中心独立,直接受到影响的便是电力调度。国务院研究室综合经济司司长范必曾表示:“电力调度在组织和协调电力系统运行和电力市场交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那么,如果交易独立,那么调度是否也应独立出来?

  “应当将调度机构从电网企业中分离出来,组建独立的调度交易结算中心,负责电力市场平台建设和电力交易、计量与结算,组织和协调电力系统运行,确保电力调度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还有电网的无歧视公平开放。”范必认为。

  韩小平则告诉记者,调度是容易出现腐败的环节,它是一个核心利益,要把调度独立出来,是很关键的一步。

  但调度是涉及买卖双方的,如果调度独立,即会增加很多成本。“因此要谨慎一些,运用试点,核算收益。”林伯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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