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曝光42项违规问题 中铝分公司多次遭罚
- 发布时间:2015-03-20 07:1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马巾坷
3月19日,环保部通报了2015年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通过对14个市(县、区)进行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共发现了42项环境违规问题。其中,位于河南省焦作市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因锅炉氮氧化物排放超标被环保部点名。对于该企业的环境违规行为,环保部称,焦作市环保局已多次对其进行处罚。
对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王先良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如何解决环境违规屡罚屡犯的问题,涉及对环境违法本身的看待和处罚力度的问题。要修正环境违法罚钱了事的观念,进一步加大惩罚力度。”
近半违规问题出在江苏
2015年2月,环境保护部对天津市东丽区、西青区、北辰区、宁河县,河北省石家庄市、保定市、承德市,山西省长治市,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江苏省宿迁市、淮安市,河南省焦作市,陕西省渭南市、铜川市等14个市(县、区)进行了大气污染防治督查。
环保部介绍,督查行动采取暗查、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市(区)部分建筑工地、主要道路、储煤场及重点排污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共42项,其中,河北7项,山西4项,内蒙古8项,江苏19项,河南2项,陕西2项。
督查发现的问题中,较为典型的是江苏宿迁华毅镀膜玻璃有限公司。督查发现,该公司烟尘、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等。对此,环保部门依法对违法问题进行查处。同时,环保部介绍,宿迁市环保局对烟尘超标进行了处罚,但未执行到位。现已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出具行政裁定书。
专家点评:
暴露问题多,说明重视也多
王先良认为,江苏暴露的问题最多,也说明新环保法实施以后,江苏省在环保领域开始逐渐重视。而对于宿迁华毅镀膜玻璃有限公司的情况,王先良称,违法处罚没有执行,说明环境违法者环境违法侵犯公共利益的观念还比较淡薄,应借环保法实施,加大对环境违法的处理力度,建立一种可行的、高效的针对环境违法的处理机制。
中铝分公司多次遭处罚
在环保部通报环境违规问题时,从来不乏大型国有企业的身影。
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的中电国际洪泽热电有限公司,2014年7月企业安装在线监测,尚未进行验收,但部分时段在线数据超标,2月4日~5日,出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在200mg/m3以上,最高407mg/m3(标准200mg/m3)。
同时,落户河南省焦作市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因存在锅炉氮氧化物排放超标问题,环保部提出了“依法对违法问题进行查处,督促尽快整改落实,加强日常监管”的处理及整改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环保部在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的环境违规行为通报中,特别在备注中强调,焦作市环保局已多次对其进行处罚。
实际上,中国铝业旗下的分公司出现环境违规并非首次。在两个月前,山东省环保厅就曾通报,中国铝业山东分公司热电厂1-2号锅炉排放口、3号锅炉排放口,因未建设脱硝治理设施,均出现氮氧化物超标。
专家点评:
解决屡罚屡犯,须加大惩处
王先良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决屡罚屡犯的问题,涉及对环境违法本身的看待和处罚力度的问题,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战略中,需要对环境保护进行重新定位。还有就是加大惩处力度,让违法者意识到,环境违法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