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必康上市关头遭举报 工厂曾因GMP认证停产
- 发布时间:2015-10-26 09:57:25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王斌
10月22日,新沂必康医药综合体项目正在施工当中。此前,有投资者询问该项目是否已“烂尾”。张泉薇 摄
拟作价70亿元借壳九九久,证监会提26条意见;网络近期出现举报信,陕西必康称“被对手构陷”
10月15日,江苏上市公司九九久,发布了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九九久称,今年前三季度,预计最高亏损2100万元。
对于主营医药中间体的九九久而言,其业绩不振已是近年常态。今年7月,九九久推出了与陕西必康的重组方案。医药企业陕西必康拟作价70亿元借壳九九久。
9月21日,九九久的重组接到了证监会的《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证监会向九九久与陕西必康提出了多达26条的反馈意见,涉及陕西必康实际控制人李宗松被举报、陕西必康部分土地未拿到土地证等问题。
与此同时,一个自称“王建康”的举报人,也在网络上举报陕西必康部分工厂存在“经营不善导致停产”、资金链紧张等问题。
九九久向投资者回应称,希望投资者“亲自去现场考察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新京报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必康位于江苏新沂的综合体项目,建设至少2年尚未完工。10月23日,必康方面称,该项目一直按计划推进。□新京报记者 张泉薇 江苏报道
上市紧要关头遭举报
“我们都向李总正常汇报工作。”10月22日下午,必康制药江苏公司(以下简称“必康江苏”)执行总裁刘欧告诉新京报记者,李宗松目前仍参与公司日常事务。
现年48岁的李宗松,是陕西必康的实际控制人。必康江苏为陕西必康的子公司。根据与九九久的重组协议,陕西必康作价70亿元借壳九九久后,李宗松将成为九九久的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达到50.83%。
近期,李宗松及陕西必康,连续遭到两次举报。其一,厦门市卓富商贸有限公司向深交所及江苏证监局举报,李宗松及其配偶涉嫌贷款诈骗;其二,自称“王建康”的陕西必康员工称,李宗松涉及非法集资、行贿等。
上述两份举报均遭到必康方面的否认。重组报告书称,根据公安部门的调查结论,李宗松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10月23日,陕西必康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自称“新沂必康财务部”的王建康查无此人,“举报信中所涉及的指控毫无依据,属诽谤造谣”,“可能是来自竞争对手的恶意构陷”。
“我们公司第一时间报了案,公安部门现在正在调查。”陕西必康相关人士称,临近上市关头的“诋毁”,给陕西必康造成了负面影响。
新沂工厂曾因GMP认证停产
“王建康”还在举报信中提到,陕西必康位于陕西商洛、江苏新沂等地的工厂,“处于停产状态”、“已是杂草丛生、灰尘满地”。
位于新沂的必康江苏,是陕西必康旗下重要的子公司。
重组报告书显示,必康江苏在2013年的营业收入为6759万元。到了2014年,该数据降至1938万元。而在今年前两个月,必康江苏仅实现3.71万元的营收。
上述数据似乎符合“王建康”所称的新沂工厂“处于停产状态”。
10月21日,新京报记者以应聘者的身份,来到位于新沂市安庆路的必康江苏公司。一位车间工人称,此前新沂工厂确实停产半年多,但停产原因是“在等待新版GMP认证,而不是经营状况出现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必康江苏原来的GMP证书分别于2014年11月和12月到期。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的公告显示,必康江苏已于2015年8月份拿到了新的GMP证书。西安必康等子公司的GMP证书,仍在有效期内。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纸刑事判决书曝出了陕西必康的子公司西安必康,获得GMP认证过程中的“插曲”。
刑事判决书显示,原陕西省药监局工作人员蔡某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在“蔡某某”所涉及的犯罪事由中,西安必康制药被牵涉其中。
文书显示,2014年4月,西安必康制药为顺利通过药品GMP认证,送给蔡某某好处费1万元。而后,西安必康制药通过了该次认证检查。
募投项目或指向“综合体”
除“王建康”的指控外,关于必康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金实力,在网络和新沂市民中也有不少传闻。不同的说法,都涉及了“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
综合重组报告书中的表述,位于新沂开发区的医药综合体项目,应该是此次九九久与陕西必康重组中的募投项目。本次重组中,九九久拟向李宗松、现实际控制人周新基等人发行股份,募资不超过23.2亿元,全部投入必康江苏的“制药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
陕西必康称,已为上述项目投入资金12.17亿元。而在建工程一栏中,“江苏工业区综合体工业厂房”的账面价值为11.7亿元。两个数字大致接近。除综合体项目外,其他两项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分别是3078万元和314万元。
作为当地重点建设项目,综合体项目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公开报道中,江苏省政府官员多次视察和督导项目进度。
重组报告书称,募投项目于2013年8月开始正式施工,预计至2017年2月全部建成。
10月21日,开发区附近的一位农民称,2013年时,为了给综合体项目腾出建设用地,农民们拿到相应的现金补偿后,周边农地里还有十几天就能成熟的小麦被要求提前收割。
“占地几千亩的工程,建成后能解决多少就业?所以大家都希望早点建成,盼了好几年。”一位当地公务人员说。
综合体项目未“烂尾”
新沂当地论坛有网友发帖称,正在建设中的必康医药综合体“基本都是政府跟银行出的钱。”亦有市民认为该工程进度缓慢,从而担忧“有烂尾风险”。
10月21日,新京报记者在新沂市经济开发区的“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项目工地,看到部分建筑尚在施工当中。
一位工人称,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大概三四年了”,中途一直在施工,并未听说因资金问题而停工过。新沂市招商局一位负责人则表示,并不曾听说必康综合体工程受到来自政府的资金支持。
陕西必康的相关负责人则回应称,该综合体建设资金全部为公司自筹,不存在政府帮扶和银行贷款,也不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必康江苏总裁刘欧并不同意“施工缓慢”的看法。刘欧称,项目一直按计划正常推进。
9月21日,证监会要求九九久和陕西必康补充“综合体项目的施工进度、结算进度”等问题。
陕西项目存“未批先建”的情况
此外,新京报记者在重组报告书中发现,目前在建的陕西必康医药产业园二期工程,在相关手续尚不齐全的情况下享受到了“未批先建”的待遇。
报告书称,根据陕西必康的说明,位于陕西商洛的必康医药产业园二期扩建工程为陕西省和山阳县2015年重点建设项目,“虽受限于当地的供地指标尚无法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但陕西必康已向山阳县财政局支付保证金1000万元。”
“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同意和支持下,陕西必康在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建设相应的厂房等建筑物。”重组报告书称,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将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同时,山阳县国土资源局及山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出具说明称,“就陕西必康未办理规划手续先行建设项目的行为,不予处罚。”
证监会已经关注到陕西必康的土地使用证问题。证监会要求中介机构核查上述情况,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上述两则《办法》规定,生产型企业应当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等。
10月23日,陕西必康回复称,商洛工业园项目所有手续“已经齐全”。
10月17日,有投资者向九九久提问,“万一重组失败了,公司有考虑过未来的发展方向吗?”九九久回复称,“公司有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