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子公司拖欠工程款败诉 曾因非法占地被罚
- 发布时间:2015-03-05 07:1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张少雷
原本规划投资百亿的项目,如今却陷入拖欠工程款被起诉的窘境,这让参与项目的两家上市公司颇为尴尬。
昨日(3月4日),盘江股份(600395,SH)发布公告称,收到贵阳中院判决书,公司参股25%的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黔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首黔公司被判偿还项目施工方本金4698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且首黔公司股东应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部分补充赔偿责任。
据悉,深陷纠纷的首黔公司背后大股东为首钢股份(000959,SZ)全资子公司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首钢)。首钢股份2009年与盘江股份等公司合作建设“煤(焦、化)钢电”一体化项目,规划总投资上百亿。但是,首黔公司项目进展不利,原定两年建成的项目至今未投产,还曾涉及非法占地被国土部挂牌督办。此次诉讼亦显露出各方股东对该项目出资不到位的问题,这点在工商系统中亦得到证实。
对此,盘江股份证券事务代表梁东平对记者表示,“不太好说”,现在项目所处环境与当初有很大出入,后续会怎样也“说不好”。随后,记者向首钢股份董秘章雁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应。
拖欠工程款纠纷败诉
去年7月底,本报独家报道了首钢股份贵州项目拖欠工程款且遭银行追债,彼时首黔公司同时受到项目施工方和贵阳银行的起诉。报道刊发次日,首钢股份公告涉诉情况,并称主动沟通贵阳银行,争取庭外和解。
从盘江股份的公告来看,首黔公司与贵阳银行的诉讼似乎得到和解,但与施工方的纠纷和解并不顺利。昨日,盘江股份公布了这起诉讼的判决结果,贵阳中院判被告首黔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正业)偿还本金4698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
此外,若首黔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上述债务,则同样作为被告的贵州首钢、盘江股份、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首黔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对于是否上诉及对盘江股份的影响,梁东平表示,对公司的影响还需看当事方是否上诉或判决执行情况。由于是刚刚收到判决书,当事方会做出什么决定,现在还不清楚。
其实,自2013年以来,首黔公司已开始拖欠工程款。盘江股份2014年5月的公告显示,首黔公司及其股东被项目施工方贵州正业起诉至法院。贵州正业提出,其完成施工作业量后,因首黔公司股东对其投资不到位,致使首黔公司不能如期支付总承包工程款,而经过延期和质押贷款后,首黔公司仍未能按时还款。
公开资料显示,首黔公司曾规划投资上百亿,建设包含煤炭开采、煤焦化、钢铁及深加工项目在内的循环经济项目,仅一期规划投资就达31.74亿元,但从首黔公司的两家上市公司股东年报来看,该项目开工5年投资不足四成。
曾因非法占地被罚
尽管背后站着央企背景的首钢股份和贵州多个老牌国企,首黔公司却陷入拖欠几千万元工程款的尴尬。在诉讼陈述中,贵阳银行及贵州正业都指出,首黔公司各股东对其投资不到位。
按照首黔公司成立时首钢股份的公告,首黔公司发起人认缴的注册资本出资分3次到位,股东根据工程进度同时注资,最迟在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缴清。
但是记者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发现,到目前为止,首黔公司的股东都未达到认缴出资额,贵州首黔认缴出资10.2亿元,实缴仅2.04亿元,盘江股份认缴出资为5亿元,实缴则为1亿元。
事实上,2009年11月盘江股份的一份公告就透露,首黔公司根据建设情况要求各股东按原投资比例向其注入资金8亿元。盘江股份需再向首黔公司投资2亿元,但这后来并未在注册资本中得到体现。
至于为何重大项目出资不到位?首黔公司两家上市公司股东均未给出明确答复。
梁东平去年7月表示,项目“进展确实不理想”,“大股东积极性没那么高,其他股东怎么推动?”首钢股份去年7月给出的回复为,项目都是按比例按时间投资,因地理环境“需要平山”所以施工期较长。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在国土资源部官网发现,在国土部2010年挂牌督办案件中,贵州省盘县政府违法批地案就涉及首黔公司及其项目,违法批地面积达3343.5亩。案发后首黔公司被处罚,土地亦遭退回。首钢股份2012年5月资产重组期间的公告亦证实首黔公司涉及非法占地及盘县政府违法批地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