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壳方案曝违约风险 天龙光电暂停上市“临近”
- 发布时间:2014-12-30 07:1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孔彬彬
就在不少人已经开始筹划元旦行程,翘首期待2015年之际,持有天龙光电(300029,收盘价7.97元)的投资者,却期望2014年能够再长一些。因为在2014年余下的两天之中,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诺亚)没有如约完成收购天龙光电子公司江苏中晟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中晟)的交易,那么天龙光电就可能成为创业板开板5年来首家暂停上市的公司。
今明两日成保壳关键
与单纯的失望相比,给了希望又在最后时刻让人失望的情况,更令人揪心。天龙光电两万余名股东,如今就面临了这样的遭遇。
虽然身在“成长股大本营”的创业板中,但天龙光电在2012年和2013年分别出现5.11亿元和1.30亿元的亏损,而今年前三季度再次出现逾6200万元的亏损,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事实上,在过去一段时间中,大多数天龙光电的股东并未因这一风险感到担忧,原因正是11月22日披露的一则公告——常州诺亚拟以1.94亿元的价格,收购天龙光电持有的江苏中晟46.37%股权,而这一笔交易将为天龙光电带来约1.53亿元的收益。天龙光电在公告中直言,转让江苏中晟的股权主要是为了实现今年业绩扭亏为盈,保持上市平台。
为实现扭亏免于暂停上市,上市公司出售资产是最常使用的方法之一,而且此次收购方还是公司控股股东,这在绝大多数人看来,天龙光电早已是保壳有望,然而这桩交易却在上周突曝意外。
在上周五(12月26日)晚间,天龙光电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转让公司持有江苏中晟46.37%股权是实现本年度扭亏为盈的唯一方案,若该交易未能在本年度完成 (完成对江苏中晟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公司2014年度将继续亏损。需要指出的是,这已是天龙光电今年披露的第18份提示暂停上市风险的公告,但随着2015年的临近,这样的表态却产生了截然不同的影响。
“现在还在等他们的钱。”昨日(12月29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天龙光电,公司董秘办公室一人士称,“钱来不来我们现在还不确定,这当中肯定还是有很大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包含今天在内,2014年仅剩下两天,时间非常紧迫,如果交易方案未能如约实施,天龙光电就可能成为创业板开板5年来,首家暂停上市的公司。
违约风险隐现
记者注意到,天龙光电与常州诺亚的交易是公司能否扭亏的关键,然而常州诺亚的收购资金,其实来源于一家名为北京灵光能源投资的公司。
今年11月,天龙光电原实际控制人冯月秀等人与北京灵光能源投资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北京灵光投资1.1亿元对常州诺亚进行增资扩股,进而成为天龙光电新的实际控制人。而北京灵光能源投资的增资款,将被用于常州诺亚支付收购江苏中晟部分股权的款项。简单地说,常州诺亚未能完成收购江苏中晟的交易,极有可能是北京灵光能源投资方面的资金迟迟没有到位。
上述天龙光电人士表示,大股东转让款也是来自北京灵光能源投资的注资,至于资金未能到位的具体原因,现在尚不了解。
对此,不少投资者也通过互动易向天龙光电提问。有投资者在上周提出,“若灵光能源增资违约,公司是否有别的保壳方案?”天龙光电在12月26日回复称,“目前诺亚也在积极需找其他资金解决方案,在本年度余下短短四个工作日内较为困难。”
表面上看,正是因为实际控制人的增资款没有到位,常州诺亚无法完成与天龙光电的交易。但是,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北京灵光能源投资与常州诺亚签订协议之后,就应该履行,如果不履行,前者就构成违约。而在大股东与上市公司这个环节中,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大股东如果没有按照协议约定进行付款,本身也构成违约。因为是两份合同,如果出现违约相应的也有各自的主体。
记者注意到,根据此前天龙光电公告披露,作为受让方的常州诺亚,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 (11月22日)后五日内应支付保证金2000万元;在股权转让协议经天龙光电股东大会批准通过(12月8日)后三日内支付1亿元;最后再支付剩余款项。而根据天龙光电12月23日披露的公告,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常州诺亚于11月28日将1939万元 (交易金额的10%)汇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尚未完成江苏中晟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原本在12月12日支付的1亿元,目前并未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