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对“M公司”身份未予确认
- 发布时间:2014-11-27 07:42: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陈晶
导读:新华社日前一篇报道指出,全球知名企业M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将向中国政府补交税息共计8.4亿元,被称为中国反避税第一大案。有外媒推测这间M公司即微软。对此,微软对“M公司”是否是微软未予确认,但称“微软严格遵守业务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我们与中国税务机关密切合作,来确保我们完全符合法律。”
日前媒体报道指出,跻身世界500强的知名跨国企业M公司,将向中国政府补交8.4亿人民币(1.37亿美元)的税款及相应的利息,涉及中国反避税第一大案。昨日有外媒指称,M公司或为微软。对此,微软中国昨日发出声明表示,“我们无法确定某些媒体报道中所指的公司是否是微软公司,但可以确认的是,中国税务机关一直依据‘中美双边预约税收定价协议’,从微软公司获得税款分成。”
新华社报道“反避税第一大案”
新华社日前一篇报道指出,全球知名企业M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将向中国政府补交税息共计8.4亿元,被称为中国反避税第一大案。报道称,“按照企业目前销售规模测算,其未来每年将为中国增加税收1亿多元”。
昨日有外媒报道指出,“文章称这间M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1995年起在北京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而微软是唯一符合这一描述的公司。”
微软对是否是“M公司”未予确认
对此,微软中国昨日发出声明表示,“我们无法确定某些媒体报道中所指的公司是否微软公司,但可以确认的是,中国税务机关一直依据‘中美双边预约税收定价协议’,从微软公司获得税款分成。”声明称,“作为一家全球企业,微软严格遵守业务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我们与中国税务机关密切合作,来确保我们完全符合法律。”
微软在声明中同时指出,2012年,在微软公司的积极促进下,中美两国税务机关就跨境业务所缴税额的政府分成达成了“中美双边预约税收定价协议”。该协议确定微软跨境业务税收由两国政府按比例分成。
所谓预约定价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是指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就其关联交易的价格和利润的确定方法、原则所达成的预先约定。通常来看,纳税人与其关联方在关联交易发生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通过事先制定一系列合理的标准(包括关联交易所适用的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等),来解决和确定未来一个固定时期内关联交易的定价及相应的税收问题,是国际通行的一种转让定价调整方法。
信息显示,微软公司于2008年12月分别向中美双方税务当局提出了双边预约定价申请。中美双方在完成了双边预约定价的审核、评估等各项工作后,于2010年5月开始首轮磋商。经过3年4轮的谈判,在2012年10月,微软公司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经两国税务主管部门授权代表签字开始生效。
Windows操作系统占全球近八成市场份额
有关市场研究机构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操作系统市场营收规模304亿美元,其中微软Windows系列凭借78.6%的市场份额,在整体操作系统市场仍然保持领先优势。
微软财报显示,微软2014财年收入达到868.3亿,净利润为599亿美元,运营收入为277.6亿美元,每股收益达到2.63美元。不过,由于财报中并没有按照国家区域市场的细分,因此无法确切获悉微软中国历来的销售数据。
不过,微软方面以往也曾多次表示,盗版现象对其软件销售带来困扰。相关行业机构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亚太地区未经授权的PC软件安装比例为62%。与2011年相比,未授权软件的安装量增长了两个百分点,对应商业价值估算高达210亿美元。与此同时,也有数据显示称,十多年前Windows操作系统在一些区域的盗版比率远高于正版,随后伴随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举措及普及,该比例逐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