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出农机租赁首单 农机合作社成土改新发力点
- 发布时间:2014-09-24 10:34:2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晶
近日有媒体从延安市农业局获悉,截至7月底,延安市共发展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70个,其中27个合作社开展了土地流转经营活动,共流转经营土地面积15473.3亩,实现了规模化种植,加快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而9月22日,农业部和中国农业银行合作试水农机租赁,新疆沙湾县开出了农机租赁第一单,农机合作社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分析人士指出,近期土地改革受到资金的普遍看好,而农机合作社也是一个重要形式,值得投资者重点关注。
农机合作社助力土地流转
有媒体报道,截至7月底,延安市共发展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70个,其中27个合作社开展了土地流转经营活动,共流转经营土地面积15473.3亩,主要种植玉米、马铃薯、黄豆、谷子、荞麦、蔬菜以及果树,实现了规模化种植,加快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目前,延安市土地流转经营面积1千亩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有延川县绿林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宝塔区精优现代农业机械化专业合作社和吴起县张江农机专业合作社。延川县绿林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流转7个村的7800亩撂荒山地栽植苹果树和种植玉米等作物,并在果园里大面积套种了黄豆、油菜,实现果园高水平、示范化管理。宝塔区精优现代农业机械化专业合作社流转蟠龙镇刘坪村87户农民的1041.3亩撂荒山地,进行全程机械化示范种植马铃薯900多亩、谷子100亩,示范效果明显。
当前,土地流转已经成为“三农”无法回避的热词。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国内可耕地流转面积3.4亿亩,流转率已经超过了26%。这意味着全国超过1/4的可耕地已流转。“十二五”期间,土地流转速度仍将加快,据预测2015年国内土地流转率将达到35%左右。土地流转提速,意味着未来土地将更加集中。在北方市场,土地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已经实现。而在南方市场,发展适度规模的农业经营新经济体如家庭农场、合作社也迎来快速发展。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农民合作社达98.24万家,同比增长42.6%。显而易见,随着土地流转提速,农业消费群体将形成全新格局——由个体农户向组织化客户集中。
业内人士指出,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进一步保护了耕地,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使一些撂荒的山地能够复耕;农机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经营后,成为社会化、专业化的农业生产单位,避免了农业机械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提高了机械利用率;农机合作社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后,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可以统一批量购进,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农机合作社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后,可以统一进行连片作业,降低了机械作业成本,提高了机械作业效率;农机合作社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后,有利于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大大降低了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成本。
政策扶持促农机大发展
早在2013年10月21日,农业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四项主要任务。一是培育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引导农机户和农户采取带机具、土地、资金、技术入社等多种方式创建农机合作社等服务实体。积极推动成立农机合作社联社、股份制作业公司、农机租赁公司。鼓励一部分具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流转承包土地,成为既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二是构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农机作业、维修、供应、中介、租赁服务为主要内容,建立起“覆盖全程、服务全面、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综合配套、保障有力”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各类农机服务市场主体为其他农业生产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高质量的农机作业服务。发展农机租赁服务,满足农民对农机的利用和投资需求。三是完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诚信高效”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潜力和经营活力。鼓励将国家对农机合作社的投入量化到每位入社成员,将合作社建设成为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四是培养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人才。培养造就一大批既精通农机驾驶、维修技术,又懂农业、农艺栽培技术的新型农机手,及一批既懂生产又善管理的新型农机职业经理人。
2014年9月22日,在农业部和中国农业银行支持下,新疆沙湾县开出的我国农机金融租赁第一单。农机租赁类似于按揭买房,该县3家农机合作社通过金融租赁方式,今年一举“采购”了17台大型采棉机。
据了解,农机金融租赁业务在欧美农业发达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是农场主购置使用农机设备的首选方式,而在我国还主要通过抵押贷款等方式购买,给农户造成较大资金压力。农业部通过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农机租赁业务中的利息部分给予财政补助,大大降低了农户购机成本。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农民对大中型、多功能、高性能的农机需求越来越大,但是购买能力较弱,制约了农机现代化发展。金融租赁为破解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通过租赁方式解决“贷款难”,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加贴息缓解“贷款贵”。此外,农机金融租赁业务实现了一举多赢:政府部门能够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机供应商和经销商能够促进农机具销售;承租人能够减轻资金压力,降低抵押质押门槛;基层农行也有利于拓展“三农”业务发展。未来开展农机金融租赁业务试点有望继续扩大,对农机合作社构成显著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