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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外国航空公司存在运行安全隐患

  • 发布时间:2015-02-13 03:31:05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谢凌宇

  本报讯(记者 孙奇茹)为规范外国航空公司在我国境内的运行,加强对外国航空公司的安全监管,民航局于1月20日至2月4日对重点外国航空公司开展了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发现,11家外国航空公司在运行安全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民航局已向存在问题的外国航空公司发出《发现问题通知单》23份,要求限期整改。

  民航局派出7个检查小组分赴北京、广州、南京、成都、杭州、昆明、桂林等7个外国航空公司运行较为集中的机场,对12家外国航空公司进行了17次停机坪检查和19次航站检查,共完成检查项目1538项。不过,民航方面没有透露具体哪些外国航空公司存在需要整改的安全隐患,只是强调,对于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问题的外国航空公司,民航局将向运营人所在国民航局致函,通报检查情况。目前在我国运行的境外航空公司已达到176家,2014年起降航班约为37.4万架次,占我国民航航班总架次的11%,且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另据了解,民航公安机关还将在春运期间对危害航空安全和破坏民航运输秩序案件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六类危害民航运输秩序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升处置机上非法干扰和扰乱秩序行为的能力,增强广大旅客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这六类危害民航运输秩序类违法犯罪活动包括: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候机楼,危及公共安全;伪报品名托运危险物品或者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危害飞行安全且情节严重;破坏航空器,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且危及飞行安全;飞行中强行打开应急舱门且严重威胁飞行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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