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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器市场乱象丛生 除霾净化器性能差异大

  • 发布时间:2014-10-20 10:35:0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张昊  责任编辑:谢凌宇

  雾霾再次来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又成“重灾区”,口罩和空气净化器销售再度火爆。多家电商提供的数据显示,口罩产品成交量和空气净化器产品的需求上升明显。

  进入10月以来,北京及其周边地区已两度被雾霾所袭。虽然中央和地方治理大气污染力度不断加大,但这种复杂的结构性污染不是短时就能消除的。所以,在各部门举措频出的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或许是短时期内最有效也是最直接的保护措施。

  令人忧心的是,雾霾防护产品的行业准入门槛低、产品良莠不齐,让人们在选择时无所适从。《法制日报》视点版刊发这组报道,意在呼唤防霾口罩和空气净化器等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尽快出台。在令人心情沉重的雾霾天气里,尽快让消费者用上放心的防霾产品,加快发布标准的步伐,应该也是公众心之所系。

  部分企业存“捞一笔就跑”思想 空气净化器市场混乱有待净化

  雾霾天不出门,家里的空气好坏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刚买了空气净化器,不知道效果如何,静待……”记者的一位同事在朋友圈晒出他新买的空气净化器。

  选购净化器时心里没底,买来之后静待效果,成了很多空气净化器买家面临的问题。

  消费者为何会面临这样的困惑?《法制日报》记者走访了北京市两家家电卖场,并采访了消费者协会专家、空气净化器业内人士以及权威家电检测机构。

  家电卖场

  主要性能指标宣传混乱

  10月18日,记者走访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两家家电卖场。两家卖场都将空气净化器放在一进门的显眼位置。几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净化器是最热销的家电产品之一。

  “您选购净化器吗?多大房子用?打算选什么价位?要不要加湿功能?”看到记者驻足,销售人员迎上来问道。

  记者发现,在售的很多净化器,都很难找到净化器的适用面积的直观说明。记者以“30平方米房间内使用”、“不含加湿功能”的空气净化器作为购买对象向销售人员咨询。

  一名女性销售人员向记者推荐了几款净化器,“您就看喜欢哪个外观就行了”。

  销售人员推荐的产品从1000多元到4000多元不等。当记者询问几款标有“PM2.5空气污染颗粒去除率99%”的产品性能有何差别时,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差不多,都能去除99%”。

  记者翻阅几款净化器的彩页后发现,标称净化PM2.5效果达到99%的产品都会在页面最下方标注一行字体很小、几乎看不清的说明。在这个说明中,各品牌的测试方法并不相同:

  某品牌净化器标明,特定实验室(体积30立方米,温度23至26摄氏度,湿度45至55%RH)环境下,初始浓度为(5.0正负0.5)毫克每立方米,去除率随开机时间递增,最高值可达99%以上;

  某品牌标明在与前一品牌同等试验环境下,开机60分钟后测得去除率99%;

  某品牌标明“30立方米舱,70分钟”去除率99.18%……

  记者逐一问及这些详细数据时,销售人员才像“挤牙膏”一样解释其中的不同。

  “赶紧买吧,预报明天雾霾更严重啦!”记者离开时,销售人员提醒。

  权威试验

  除霾净化器性能差异大

  2014年5月,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对25款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空气净化器进行比较试验。《法制日报》记者就比较测试的相关情况采访了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副主任皮小林。

  皮小林告诉记者,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北京、天津两市的家电卖场、大型商场、超市及电子商城等销售渠道购买了25款空气净化器样品,样品涉及18个品牌(国产品牌3个,国外品牌15个),分别是:室内净化器样品21款,价格从1499元到18700元不等;车用净化器样品4款,购买价格从每台599元到1780元。

  消费者协会进行的比较试验涉及消费者购买、使用、维护等环节。皮小林告诉记者,中国消费者协会得到的试验结果是:

  第一,有些商家夸大产品的净化能力,21款室内净化器样品的颗粒物净化效能最高的样品与最低样品净化效能相差6倍。最差的没有太多净化效果,性价比很低。第二,净化器样品功率标注不明确,21款样品的功率标注没有统一的格式,有的标注一个数值,有的标注几个数值,还有的标注一个数值区间。第三,后期使用成本和售后服务,21款空气净化器样品所明示的整机保修时间不等;空气净化器的关键部件滤网使用寿命不同,价格相差较大,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消协工作人员拨打样品的售后电话、销售电话或生产商电话,遇到某一品牌售后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的情况。

  近日,经过一个多月的测试工作,由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组织进行的空气净化器主要性能测评结果“出炉”。

  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为了保证整个测评工作的公正性,检验中心于7月23日从某电器电子销售平台上,按照自营产品销售量从高到低,选择了10台不同品牌热销净化器,其中有7个国外品牌,3个中国品牌。检测中心依据国家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检测评价方法,重点检测了空气净化器的PM2.5和甲醛的净化能力。

  检测显示,对净化材料的净化寿命的宣传存在标注不统一的问题。测试中的10台净化器,标称寿命从3个月到3年不等。宋广生说:“标称寿命对应每天开机1个小时,还是每天开24小时?对此没有办法判断。检测中心正在进行净化器样品连续开机运转500小时的净化寿命试验。”

  业内专家

  不实宣传引出诸多误解

  “最近大家讨论‘净化器是安慰型产品’,除PM2.5没有什么效果。”宋广生说,从技术角度讲,市场上的空气净化器产品主要应用高效过滤技术和静电吸附技术,除PM2.5没有问题。

  “但是,商家在净化效率、净化空间、净化寿命和净化物质的种类宣传中,存在虚假宣传、不实宣传,导致消费者对空气净化器有些看法。”宋广生告诉记者。

  接受采访的4位专家都提到,商家使用“净化效率99%、99.9%”这种说法,是一种误导。专家解释,空气净化器的效果好与坏,取决于洁净空气量(CADR值)。“这是一个最关键的数据,这个值越高,净化的效果越好。”宋广生告诉记者。

  洁净空气量是世界通用的净化器性能指标,是空气净化器独特的、固有的性能参数,它与测试舱体积和测试时间没有关系。洁净空气量指空气净化器产生“无特定污染物”的洁净空气的速率,以立方米每小时(m3/h)为单位,洁净空气量一定要与污染物一一对应。皮小林告诉记者。

  净化效能是特定空间特定时间内单位功率下,空气净化器产生的洁净空气量,以立方米每小时瓦(m3/(h·w))为单位。消费者使用这一数值,对不同品牌不同型号产品进行比较。同一台净化器,对不同污染物的去除能力是不一样的,洁净空气量与污染物一一对应,净化效能也与污染物一一对应。皮小林说。

  4位专家都告诉记者同一个结论,“净化效率”与“净化效能”仅一字之差,前者对消费者选购而言不具太多参考意义,而净化效能却是空气净化器主要性能指标之一。

  “如果不确定空间大小、时间长短,‘净化效率’这个值没有可比性。打个比方,1立方米的空间,开机1小时净化效率达到99%的净化器,放到30平方米的空间净化效率可能只有80%。”宋广生告诉记者,“如果风量很大,净化效率也很高,实际一算CADR值可能不到100,或者只有几十,就属于垃圾产品。”

  “一些企业在宣传时只说‘去除效率’这一性能指标,而不提洁净空气量(CADR值)这一核心指标。”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清洁技术研究所所长鲁建国告诉记者。

  宋广生说,不实宣传还有两种情况:国内生产的品牌贴牌冒充洋品牌;国内经销商为了销售,宣传时给一些洋品牌加入了一些原本不具备的功能。

  无所适从

  行业标准有待细化

  正如记者在家电卖场看到的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比较试验发现,空气净化器产品的适用面积有待明示。“目前,相关国家标准中没有这项技术参数”。

  目前空气净化器市场的主要问题是,相当一部分制造企业法制观念不强,缺少社会责任感,存在“捞一笔就跑的思想”,造成产品质量差距较大的问题。一些空气净化器生产企业以没有标准或标准正在制定为由,拒不执行标准。“这是违法行为。”鲁建国说。

  现在空气净化器产品是种类繁多,其功能也不近相同,所以主要特点是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甚至还有假冒伪劣产品,再加上一些误导,使得消费者以为空气净化器没有标准可依。鲁建国告诉记者,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规定销售或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注或行业标准要求,才能生产或销售。

  而接受采访的其他几位专家则表示,国标虽然涉及了固态颗粒物、气态污染物等内容,但是关于净化器性能的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标准。

  空气净化器(中国)行业联盟副秘书长陈佰会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这种情况下,空气净化器生产厂家在生产过程中,依据的标准各有不同,国标、地标、行标甚至国外标准,造成了企业在宣传以及检验机构检测时出现了不同方法和内容。“企业也很困惑,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性能标准水平的滞后和执行度较低,只能通过参考执行国外标准或其他标准,走差异化路线来体现自身产品的性能。但这种做法的后果就是,消费者在理解上容易造成偏差,选购时也很难对比选择,让人感到行业的无序、混乱和不成熟。”陈佰会说。

  鲁建国告诉记者,目前国标正在进行第2次修订,主要是从标准的适用范围、测试方法的可重复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技术要求的先进性等4个方面考虑。修订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标准修订后的水平可以和国际先进水平标准媲美。

  陈佰会认为,目前新的国标制定应注重标准的可用性,应能够保证空气净化器产品测试的完整性,对企业应该怎么标称,对测试机构应采取什么方法测试提出具体的要求。

  宋广生和皮小林希望新国标能对空气净化器去除污染物的检测方法相关标准加以细化,以便为消费者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检测。

  陈佰会希望新国标在修订过程中,除了对空气净化器标称的相关性能指标要求、测试可重复性以及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提升外,对于消费者易懂的如“适用面积”等方面应有所加强。通过新国标的出台,提高空气净化器行业和产品的准入门槛,淘汰性能较差、粗制滥造的产品,使空气净化器市场更加有序规范。

  “规范净化器市场需要企业、消费者共同树立法律意识。企业要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消费者和媒体也要承当监督者的责任,堵塞监督的漏洞。”鲁建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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