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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后业主常被困电梯 维修需多数业主同意

  • 发布时间:2014-09-22 15:49:00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王金祥  责任编辑:陈龙

  近日,德城区三八中路某小区李女士反映,自己居住小区2009年9月份交房后,7号楼B单元电梯时常出现故障造成业主经常被困;无独有偶,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东路某小区张先生反映,自己所住小区10号楼1单元的两部电梯也常在高层向下坠落。

  据了解,如果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尽到责任,起到了委托专业服务单位负责维护、保养的责任,则不属于物业不作为;致于电梯经常损坏,导致业主经常被困,是否属于电梯质量问题,业主可委托安全检验的质监部门对电梯进行检验,若确属电梯质量问题不能继续使用,且电梯保修期已届满,可以通过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因电梯属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其维护和管理责任依法由业主共同承担。

  记者咨询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由于电梯属特种设备,并非业主想更换就能更换,即使部分零件老化需要更换(如缆绳),也要征求本单元业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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