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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雅芳如何只用1000万就买断一个行业8年的发展

  • 发布时间:2014-12-19 14:5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谢凌宇

  雅芳中国公司周三承认,2004年至2008年期间,雅芳中国的高层及员工曾向可帮助其获得直销经营许可、逃避罚款和压制官媒负面报导的中国官员行贿共9600笔,行贿总额165万美元(注:约为人民币1025万元),为此同意支付1.35亿美元(约为人民币8.38亿元)就相关民事和刑事指控达成和解。

  和解的背后,却是雅芳只用了区区1000万元,就买断了中国直销业整整八年的发展,并且恶果暂时还不会结束。

  雅芳这个中国直销界曾经的大姐大,对中国直销市场的影响却非常深远。著名直销专家、九方马传播机构董事长王万军指出,“尽管还未有消息证实雅芳贿赂门是否直接影响了直销立法,但“雅芳模式”在法律上被采用,却给中国直销市场带来了重创。

  因为单层次直销的雅芳模式被直销法规釆用,而安利等95%以上的多层次直销模式被定性为非法传销,导致整个中国直销行业除雅芳外,都不得不“带着镣铐跳舞”,带来了种种憋端,严重阻碍了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许多直销企业因此导致的罚款一年都不止1000万元。”

  早在2010年4月,王万军就撰问追问《谁为雅芳贿赂门买单》,但迄今没有谁为此担责。更可悲的是,雅芳的罚款,也只是应付美国境内的制裁,与中国受损的直销企业半毛关系都没有。而当年雅芳行贿三大将之一,甚至又进入了某拿牌直销企业任副总裁。

  在直销立法初期,就出现了雅芳模式和安利模式之争。前者代表单层次,后者代表占国际直销主流95%以上的多层次,中国直销企业企盼的直销立法也是开放多层次,但雅芳的单层次直销却成为了中国直销开放的模板。

  直销立法过程中,被视为直销立法启动的第一次厦门会议,即由商务部牵头发起,时任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则一直走在直销立法的台前,并被视为关键性人物。此外,商务部条法司起到了更为重要的作用(条法司的职责是法规的制定和法律适用标准的释明),其时被冠以“经济汉奸”的郭京毅一直任条法司副司长。“郭京毅邓湛窝案”事发后,人们才发现部分跨国公司通过向掌握法规制定大权的人士行贿,从法律保障上获得竞争的便利,甚至不惜牺牲市场原本的诉求。

  直销法规给市场的定位,带来了直销企业尴尬的境地,同时也给执法带来了尴尬的难题。由于多层次直销是市场发展不可逆转的方式,而在执法过程中鉴于对这种方式的不可逆转,导致了执法无从严格按照直销法规来整肃市场。获得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只有通过变通方式,事实上采用了多层次直销模式。但直销法规有如悬在头顶的利剑,在一定程度上又成为地方管理部门牟利的工具。由于直销法规与市场实际需求的背离,导致法规难以执行,但毕竟有法律文本存在,这就使得一些地方管理部门在监管企业的时候获得了非常大的自由度。不管获牌企业还是非获牌企业都经常遭遇这种尴尬:“说你是直销你便是直销,即使是传销(事实上的多层次直销)也是直销;说你是传销你便是传销,即使是直销(事实上的单层次直销)也是传销。”尴尬的后果,则是需要企业付出高昂的公关成本。

  更严重的是,因为法规与市场的冲突,束缚了企业的发展,严重地牺牲了整个行业发展的速度。可以说,雅芳的1000万元罚款,买断了中国直销行业整整8年的发展。

  令市场稍感欣慰的是,近日,有知情人透露,商务部正开会在重点讨论关于直销法律法规的修改意见,尽管主要是关于服务网点的法规修改,但这意味着相关部门终于意识到了法规与市场的冲突,并开始着手解决。

  尽管中国直销市场因为一个雅芳而经历了阵痛,但是业内人士依然相信,中国直销市场将会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及行业发展规律的道路。在这个倡导法治社会的今天,终归会有符合市场需求的法规出来。毕竟,依法治国,前提必须是良法才能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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