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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网要求合作商家签署独家协议 被指涉嫌垄断

  • 发布时间:2014-08-13 13:5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谢凌宇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在河北唐山从事餐饮行业的何先生希望在团购网站为自己的企业做团购活动。于是,他找到了在唐山当地最具团购优势的美团网,希望能够和他们合作,为自己的企业做好团购项目。同时,为了更好的推广自己的餐饮企业,何先生还想同时和其他的团购网站进行合作。但是美团网拒绝了何先生的要求,说只能和美团网进行独家合作,否则将会受到处罚。

  何先生:就是一开始我在美团上做团购,因为我是一个餐饮,后来美团就是找人跟我谈,他说你跟我签一个独家协议吧,然后就是说他这个独家协议意思就是说只能在美团上去做这种,就是只能跟美团合作,不能跟其他什么拉手、窝窝、糯米去合作了。如果是说一经发现跟其他平台合作,然后罚5千块钱。

  而何先生认为,和什么企业合作,和多少家合作,怎么合作都属于两个企业之间的事情,美团网的独家合作条款涉嫌垄断。

  何先生:他们都是极力让我去做这个独家协议,就是只能够跟他们独家合作的协议,极力的让我去签,我签了,但是当时他们那个业务员说签了也无所谓了,就是说对我有好处,但是现在吧,我现在不想这样,毕竟作为一个商家来讲,肯定是越多的销售渠道越好。其实这两天我也在考虑,即使百度做这么大的平台,比如说我在百度上做推广,百度也不可能说那你在我们百度上做,不让你在谷歌上做了,或者不让你在搜狐上做了,即使这么大的公司他都没有这种独家的什么独家协议,我认为它涉嫌垄断。

  从美团网方面来说,何先生反映,和美团合作的优势是每一位第一次通过美团在何先生餐厅订餐的消费者将获得3块钱的补贴。但是,这样的说法随后遭到了唐山美团网业务员张先生的否认。

  何先生:从他这个平台上订餐的时候,他不是有一个,就是给消费者,消费者第一次通过他的平台,美团给他一个三块钱的补贴,就相当于消费者少花了三块钱。

  而随后记者以有合作意向企业的身份联系了唐山美团网的业务员张先生,他否认了会对违反独家合作的企业进行罚款,以及第一次通过美团在合作餐厅订餐的消费者将获得3块钱的补贴。

  记者:给我电话号码的朋友告诉我说,如果说那什么要罚款呀,有这个说法吗?

  张先生:不可能啊,哪有那么大权利呀。

  记者:没有这个权利是吗?但是提点其实也是一样的呗,你把点提高了还不是一样?

  张先生:就是点提高了,你比如在美团上消费一百块钱在美团就提12个点了,就提12块钱了。

  记者:原来提8块,现在提12块,是吧?

  张先生:对,就是这样的。

  记者:还有一个,我们初次通过你们点餐的朋友是可以在你们那边有一个补贴的是吧?

  张先生:没有啊。

  记者:没有补贴吗?比如说3块钱的补贴什么的?这个没有拉?以前有过吗?

  张先生:以前也没有过。

  目前对于何先生来说,和美团方面的独家协议已经签署,要想解约,困难重重。

  何先生:因为现在我跟他解约,他们说这个合同有约定的时间什么的,说这个解约现在也不好解约。

  记者:为什么不好解约呢?

  何先生:因为他们的合同规定合作是比如说一年或者什么的,他说你得提前多长时间去提出解除,另外如果是你在合同范围之内,就是在你签合同的时期他已经给你消费者,就是通过这个平台第一次订餐的消费者他已经给补贴了,然后如果你解约的话,他们会计算这种,就是说他们的这种成本,然后再扣除相应的费用。

  为了核实并且更详尽的了解何先生反映的情况,我们按照何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与美团网唐山的业务员张先生取得了联系。

  记者:就是我跟你们签了以后,我还想找家其他的那些网站,比如说糯米什么的没问题吧?

  张先生:确实是没问题,但是我们会提的价格会比较高了。

  记者:为什么呢?

  张先生:提点你知道吗,唐山销售额我们美团占整个唐山的93%,然后糯米、拉手,还有大众点评占7%左右,所以我们就有一个协议叫做独家协议,就是独家,就是跟我们签独家的话,然后我们提点就会相对的提高,如果你要是在我们美团上上线了,如果再去糯米去上线,然后两家都上线我们就会有另一个合同,提点就相对高了。

  记者:高出多少啊?

  张先生:比如你餐厅8个点的话就高到12个点了。

  记者:那你就觉得美团的优势很大是吧?那我要是跟你们签了这个独家,我要是然后在别的上面又上线会怎么样啊?

  张先生:那我们不可能告诉你,是这个样子,我们就是总部会下达一个命令,说你的商家在糯米上线了,然后就警告我7天之内必须跟商家,就是跟您谈一下,就是能不能将糯米下线,如果下线是最好,如果你不下线的话就有两个选择,一个选择就是终止跟美团合作,另一个就是提点增加到12个点。

  张先生在对话中否认了会对签署独家协议然后毁约的企业给予5000元处罚的说法,但是提到了将会把美团的提成从8%提升到12%。最后,我们询问张先生,美团这样的独家协议是否是针对所有城市的,张先生说,在北京这样的城市,各团购网站势均力敌,就没有独家一说了。

  张先生:北京属于三头鼎立了,比如拉手、糯米,它们在北京相对来说都很好啊做的,但是在唐山的话就不一样了,就是一个地区有一个地区的规定,是这个意思。

  昨天,我们联系了美团网北京总部,希望他们就唐山的独家协议作出说明。但是,到今天节目播出之前,我们没有接到来自美团方面的回复。

  专家观点: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赵占领,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凯就此点评。

  主持人:什么叫做垄断经营,涉嫌垄断经营是不是会遭受处罚?

  郑传凯:我们国家的反垄断法只规定了垄断的表现形式,没有给垄断一个具体的定义。按照我们通常的理解,垄断就是通过一些利用自己市场上的支配地位或者利用其他的手段,来排除竞争或者是排挤竞争对手这样一种行为,如果是涉嫌垄断,通常会要遭受到高额的处罚。

  比如像本期案例当中涉嫌的这种行为一旦被定义为垄断行为,可能遭受到的,一个是责令停止,另外一个可能是上一年度经营额的1%到10%这样一个处罚力度。通常一个企业它的利润率都未必能够10%,所以有可能造成企业严重的亏损,甚至让这个企业破产。

  主持人:就今天何先生先生的投诉以及我们的记者了解到的相关的情况,从法律的层面是不是可以判断美团网方面涉嫌垄断经营?

  郑传凯:应该说明确的讲是可以确定它是涉嫌垄断行为,但是否是能够被认定为垄断行为,需要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在垄断行为当中我们国家至少有这样几种方式,一个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另外一个是垄断协议,还有其他的这种排除竞争的方法。在本期案例当中,美团网利用协议的方式指定相对人,只和他进行交易,属于一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我个人初步判断是涉嫌垄断的。

  主持人:现在互联网的团购项目的经营情况是一个什么样的现状?

  赵占领:团购这个行业可以说是在2010年和2011年达到最鼎盛的阶段,当然竞争也是最激烈的阶段,号称天团大战。从2011年的上半年或者说年初开始,互联网团购行业开始洗牌,很多的团购网站经过一年多、两年多的烧钱大战之后基本上退出市场,从2011年到现在,三年时间内最终剩下来的也就是少数几家大型的团购网站。

  这些大众团购网站之所以能够胜利下来,主要是因为,第一长期经过这个市场的清理,另外一方面也得益于其他互联网巨头的投资或者收购。比如美团是阿里巴巴投资的,大众点评团是腾讯投资的,还有糯米团是被百度收购了等等。在巨头投资或者收购之后,剩下的几家团购网站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

  团购网站竞争最核心的资源之一应该说商户的资源,所以有很多的团购网站它的有些商户进入合作的时候就要求商户独家合作,只能跟它合作,否则比如像这个案例中,或者是提升这个比例,或者是罚款等等,这是团购行业目前大致的一个现状。

  主持人:签署独家协议在团购网站方面是属于一个相对比较普遍的一个显规则还是潜规则?

  赵占领:比较常见的,最起码是很多团购网站在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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