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制乳”屡遭起诉 乳品命名到底有多少猫腻?
- 发布时间:2014-08-22 10:35:00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姚慧婷
香蕉牛奶、草莓牛奶、核桃牛奶、红枣牛奶……面对超市货架上各式各样、口感诱人的“牛奶”,这些“更好喝”的“牛奶”不但深受小朋友喜欢,还成功地俘获了一大批年轻消费者。但是,添加了香蕉、草莓等口味进去的“牛奶”,还是传统意义上讲的牛奶吗?近日,有人质疑“调制乳”不算是牛奶,甚至将蒙牛、伊利、光大等企业告上法庭,指其偷换概念涉嫌欺骗消费者。
现象:调配乳“身份”接连引发官司
重庆职业打假人叶光近日称,国内奶业巨头蒙牛集团生产的“未来星儿童成长牛奶”、“新养道珍养牛奶”、“奶特牌香蕉牛奶”和“奶特香草口味牛奶”,产品与包装标签标示的名称不相符,涉嫌欺骗消费者。叶光认为,只有采用“生牛(羊)乳为原料”不添加任何物质的才能称之为国家标准的“牛奶”。这些产品包装上标出的执行标准是“GB25191”,也就是“调制乳”,并不是牛奶。
于是,8月13日下午,叶光向当地法院递交了诉讼状,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叶光要求蒙牛退还一箱“未来星儿童成长牛奶”的货款46.8元,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近500元。
此外,重庆光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光大)生产的“好贝贝儿童专用牛奶”也遭到叶光起诉,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日前已开庭审理了重庆光大的诉讼案。据了解,基于原告认可的基础上当庭调解,重庆光大已认错并承诺改正,同时承担诉讼费用,但法院未对产品名称标识是否合规做任何判断。
近日,西安市民钟先生在易初莲花超市购买了几盒名称为“牛奶”的蒙牛品牌饮品,但在盒子侧面的小字介绍中却将这种产品类型划分到调制乳,钟先生认为,这些产品就不能被称之为牛奶,遂将购买的超市和蒙牛企业起诉至新城区法院。他还透露以同样的方式将伊利公司生产的“伊利QQ星儿童成长牛奶”起诉至长安区法院。
在今年3月,重庆市南岸区市民强大应发现某品牌的“优益+牛奶”是调制乳,也曾将商家告上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支付10倍赔偿。在庭审过程中,南岸区法院利用新浪、腾讯“重庆南岸法院”官方微博平台,图文直播了此案庭审的全过程。
走访:六成“牛奶”是调制乳
买牛奶时,大多数消费者可能只认“××牛奶”,消费者可能不知道,“××牛奶”或许仅是调制乳。
据了解,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乳制品的命名划分标准及定义做了严格精确的划分,重新定义了灭菌乳、调制乳和含乳饮料,其中,添加营养强化剂如钙、维生素等的产品,属于调制乳范畴,需在包装上标注其类别名称“调制乳”。
记者在超市里的常温奶销售区看到,正在销售的有约20种“牛奶”产品,在这些产品中,有一些外包装上明确写着纯牛奶的,产品在盒侧面也标注了执行标准“GB25190”,产品类型为全脂灭菌乳;还有一些类似于甜牛奶、香蕉牛奶、牛奶复原乳、高钙奶、儿童成长牛奶等产品,大多数也印着“牛奶”的名称,但仔细查看包装盒后,记者发现在盒侧面的小字上标注的执行标准“GB25191”,也就是调制乳。
在某超市的一排长长的货架上面摆放着的,除少部分纯牛奶、酸奶外,大部分货架正在被类似香蕉牛奶、核桃牛奶等品类所占据。而随意拿起一款香蕉牛奶仔细观察外包装可以发现,在醒目的“香蕉牛奶”下面,生产厂家用极小的字号标示出“调制乳”三个字,而这三个字,才是这款牛奶真正的身份。
如一款调制乳产品的“牛奶”字体很大,也很明显,但“调制乳”3个字不仅小而且标在包装侧面,产品类型一栏标有一行小字“全脂调制乳”。产品配料,除了生牛乳,还有浓缩枣汁、聚葡萄糖、枸杞原汁、阿胶、食品添加剂等成分。
随后,记者连续对比了五六款不同品牌的“香蕉牛奶”以及“核桃牛奶”等商品,无一例外的,在包装盒最下方或者产品类型的描述中,均被厂家定义为“调制乳”。
国内著名乳业专家王丁棉告诉记者,从国内目前牛奶产品的情况来看,调制乳的市场份额要远远大于纯牛奶。“如果按照一个比例关系来说,那么调制乳与纯牛奶之间应该是6:4的关系。”
分析:调制乳是有添加的牛奶
那么,调制乳和我们通常理解的牛奶有什么不同?对此,乳业专家宋亮的答复是:“通俗地说,调制乳就是在纯牛奶中添加适量营养强化物质,它本身是为满足消费者的营养需求而在的,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调制乳产品。”
根据法律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5191)适用于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调制乳。叶光强调,“牛奶”和“调制乳”两种产品的质量是完全不同的,一个依据国家标准是“纯”,另一个是已添加了食品添加剂,其性质截然不同。
专家指出,纯奶指的是奶含量为100%,而调制乳只要求奶含量不低于80%。
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即GB25191-2010(以下简称GB25191)的定义可以发现,调制乳是以不低于80%的生牛(羊)乳或复原乳为主要原料。在理化指标上,调制乳的脂肪含量每100克不低于2.5克;巴氏杀菌和灭菌乳都是不低于3.1克。
蒙牛市场部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调制乳和纯牛奶都是牛奶产品大家庭中的一员,区别就在于调制乳添加了营养物质。以新养道·乳糖牛奶为例,它为了帮助乳糖不耐人群而采用了国际最先进的EHT酶水解技术。一些特色调制乳产品,比如奶特系列,是在牛奶的基础上添加朱古力、香草、香蕉等特色风味,满足牛奶营养的同时,还能享受更好的口感。
建议:政府需制定配套细则
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正在购买乳制品的消费者,仅有2人表示知道这些产品其实是调制乳,还添加了其他成分。而多数市民则表示,平时他们在选购牛奶时都没有关注过这些产品究竟是调制乳还是纯牛奶。
经常购买调制乳的市民韩小姐表示,以前就知道这些并不是“纯牛奶”,但对于将调制乳标称为“牛奶”并不在意,她说:“喝起来味道都不一样,当然不是纯牛奶。”
“一般就是选择习惯了的牌子,或者再看看生产日期吧,没有关注过是不是调制乳。”市民杨先生认为,虽然影响不大,但调制乳就是调制乳,“××牛奶”的叫法还是会在一定程度上误导消费者,商家应该把产品类型在正面显眼处标明。
“现在市场上,很多调制乳产品都没有在醒目位置标明产品性质,甚至很多产品仅是在配料表一栏中写上了‘产品类型:调制乳’,但按照国家关于预包装食品的相关国标中所要求的,企业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识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市场上的大部分调制乳产品虽然在外包装上标明了‘调制乳’字样,但与大字样的‘××牛奶’比起来,的确显得不够醒目,企业的这种做法,误导的倾向性很强。”王丁棉说。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要求产品的真实属性要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进行清晰标注,然而何为清晰,何为醒目,政府还是需要制定出一套细则来规范。
难点:名称面临“多选”的尴尬
除了标注是否醒目的问题,有消费者提出:为什么不干脆规定调制乳不能叫牛奶?取名就只能叫调制乳,那不就很清楚吗?
据蒙牛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调制乳的标准只是对使用乳粉生产调制乳做了规定——是复原乳或是复原奶,并没有对这类标准所生产的其他产品的食品名称做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产品应在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针对这次职业打假人的起诉,蒙牛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这几个产品还不完全在用复原乳生产的标准规定范围内,属比较尴尬的地带,这是行业的一个普遍现象。”该人士解释称,“食品标准名称”不同于“食品名称”,“食品标准名称”是指食品生产时所预知的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的名称,而“食品名称”是指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两者概念也不同。该人士承认,调制乳就是上述三款产品(“新养道珍养牛奶”“奶特牌香蕉牛奶”和“奶特牌香草口味牛奶”)的标准名称,而不是食品的名称。“不过,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其中一个或等效的名称”。
教你认清不同的“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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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牛奶”、“鲜奶”、“XX牛奶”、“复原乳”、“XX乳”……超市里的牛奶名称五花八门,真正让人眼花缭乱。不少消费者都对记者表示“知识不够用,傻傻分不清楚啊”。
【纯牛奶】根据现行最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对纯牛奶(灭菌乳)的定义,纯牛奶是以生牛乳为唯一原料采用适当的杀菌或灭菌等工艺制成的液体产品,营养成分主要为天然牛奶中所含营养物质,含乳量为100%。
【调制乳】根据定义,调制牛奶是在生牛乳的基础上,添加其他原料或营养强化物质,采用适当的杀菌或灭菌等工艺制成的液体产品,含乳量不低于80%。调制牛奶强化了部分营养物质,如钙等其他微量元素,使其含量高于普通纯牛奶产品。
【复原乳】又称“还原乳”或“还原奶”,是指把牛奶浓缩、干燥成为浓缩乳或乳粉,再添加适量水,制成与原乳中水、固体物比例相当的乳液。通俗地讲,还原奶就是用奶粉勾兑还原而成的牛奶。加工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鲜牛奶中掺入比例不等的奶粉;另一种是以奶粉为原料生产的饮料。
【乳饮料】相比起来,乳饮料的细分就复杂多了。含乳饮料分为中性型乳饮料和酸性乳饮料,又按照蛋白质及调配方式分为配制型含乳饮料和发酵型含乳饮料。中性乳饮料主要以水、牛乳为基本原料,加入其他风味辅料,如咖啡、可可、果汁等,再加以调色、调香制成的饮用牛乳,其中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0%的称为乳饮料。酸性乳饮料包括发酵型酸乳饮料和调配型酸乳饮料,发酵型乳饮料是指以鲜乳或乳制品为原料经发酵,添加水和增稠剂等辅料,经加工制成的产品。其中由于杀菌方式不同,可分为活性乳酸菌饮料和非活性乳酸菌饮料;调配型酸乳饮料是以鲜乳或乳制品为原料,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制品,产品经过灭菌处理,保质期比乳酸菌饮料要长。
【配制型含乳饮料】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0%的称为乳饮料。发酵型含乳饮料:发酵型含乳饮料中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0%的称为乳酸菌乳饮料,蛋白质含量不低于0.7%的称为乳酸菌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