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娃”水再爆不合格 厂家强调是“假冒”
- 发布时间:2014-12-08 13:46:00 来源: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时习
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2014年第二阶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泉娃水又被抽检出不合格。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泉娃公司均表示,此次被公布样品与9月29日所公布样品为同时抽检,且已向省局确认为假冒,目前已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反映,等待周一进行处理。
继11月18日至20日本报报道泉娃水2个批次被抽检出不合格产品,并被地方监管部门核实为假冒后,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2014年第二阶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标称济南泓泉制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泉娃品牌水又有不合格样品,且未备注为假冒。
此次被抽检出不合格的产品是18.5L/桶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为2014年5月28日,被抽样单位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10-2号,被抽样单位名称为一个江姓人名。此次公布的被抽样品单位地址、单位名称都与9月29日公布的一样,抽检产品生产日期也与9月份2个批次接近,都是2014年5月下旬。
“这次公布的不合格泉娃饮用纯净水和9月29日公布的2个批次不合格天然饮用水是同时抽取的,6月份让我们去确认的时候,我们都已经同时反映是假冒的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公布没有同时备注为假冒,我们第一时间向省食药局和国家食药总局反映了情况,但国家食药局网站反馈说等周一回复。”7日下午,济南泓泉制水有限公司下属唯一包装饮用水生产销售单位泉娃公司总经理陈建海说。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7日下午也表示,本次公布的泉娃不合格产品与9月29日公布的为同时抽取,但分2次进行了公布。“这些同时抽取的样品我们都已经反映过是假冒产品,这次应该是国家局公布时忘记备注上地方监管部门核实为假冒了,我们已向省局和国家局反映,周一能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