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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安全还是要便捷

  • 发布时间:2016-04-21 08:32:04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李梓琴 本报记者 傅江平

  3人死亡,1人受伤!这些精确的数字来自3月24日发生在深圳的两起电动自行车事故。深圳交警告诉记者,将对两宗事故中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委托鉴定,若为超标产品,将引导当事人向超标车生产、销售者索赔,涉事的超标电动车源头成为共同被告。

  严重的伤亡事故再次把超标电动车推到风口浪尖之上。到底是对其进行全面禁止还是疏通引导?深圳选择了前者。据了解,近期深圳交警局将狠抓源头管理,强化与各部门沟通协作。一方面积极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配合,强化对辖区内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及门店的排查清理工作,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单位,依法进行严格处罚,对无照经营的销售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从源头上杜绝超标电动车流入市场。另一方面配合深圳市城管局,重点对涉摩涉电车辆销售、修理门店占道经营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此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销售场所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摩限电公告的企业及门店进行严厉查处。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扎实落地,深圳交警局结合当前实际分3个阶段开展行动,行动持续到6月底。深圳交警表示,禁摩限电是深圳市迫切需要解决的一大交通管理难题,是出于对市民安全的考虑。有数据显示,2015年深圳市共有41人死于涉摩涉电的交通事故,同比上升了27.66%;全年查扣电单车、摩托车35.2万辆,拘留违法人员5347名。深圳市交警局勤务科科长丁岩冰表示,深圳对禁摩限电出台的措施并非不严格,处罚力度也并非不重,但由于涉摩涉电非法运营有利可图,违法成本较低,超标电动车源头管理存在缺陷等原因,未能在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方面达到预期效果。因此,此次开展禁摩限电行动意义重大。行动开始之初就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从3月22日和23日的统一行动期间,深圳市交警局共查处6805辆涉摩涉电车辆,拘留547人。直至4月底还将会有多次禁摩限电统一行动。

  禁摩限电统一行动得到了律师人士的支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齐岩冰表示,这次集中整治行动是针对近年来非法电动车较为猖獗的问题进行有力打击。他指出,2015年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他同时指出,在3月24日发生的两起电动自行车事故中,将侵权源头指向超标电动车的生产和销售者,既符合《行政处罚法》关于违法建议程序的规定,也符合《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追责规定。

  然而,深圳市民对禁摩限电行动的反映却褒贬不一。一面是电单车的违法乱象,另一面是切实的民生需求。目前深圳市的餐饮、燃气、物流快递等行业,主要以电单车、电动三轮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居住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的几位市民向记者反映,1号地铁线并未能够覆盖龙华新区的所有街道,坐公交车的人又多,使用电单车更方便出行。因此很多市民对此次禁摩限电行动表示不赞成,认为禁止电动车通行但又未完善各区交通线路规划,给市民带来更多不便,有市民甚至发出“公交车也发生多起事故,干嘛不去禁公交车”的不满言论。而部分市民认为电动车普遍严重超速,容易带来交通事故,而禁摩限电行动可以从源头杜绝摩托车、电动车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不得高于20公里/小时。虽然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为产品安装了限速器,并有开关装置,但打开开关才能起到限速作用,形同虚设。

  同样,去年深圳交警局实行新的“限电令”之初,也引起各界人士的热议。甚至有市民因反对“限电令”而阻碍民警执法或暴力抗法。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陆金龙表示,政府出台“限电令”必须考虑普通消费者、基层百姓的生活需求。他认为,深圳从600多条道路上24小时封杀电动自行车是不作为的做法,建议修建马路时可以把非机动车道适当拓宽,或采取更严格的管理。爱玛电动车董事长张剑也指出,深圳“限电令”有失公允,会让电动自行车产业遭受打击。建议政府应该合理合法地引导,是疏而不是堵。

  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到今天似乎已经成为一把双刃剑,一面是方便出行的工具,一面是城市交通管理的障碍。如何找到治标又治本的有效措施,是深圳市未来要探索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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