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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终端

  • 发布时间:2016-03-30 09:31:52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将安全监管触角

  延伸到终端

  □ 陈志勇 本报记者 李 艳

  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质监局开发区分局向市民发放了自行编印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须知》《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册》等宣传材料共1万份,并在密集地区向市民宣传讲解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

  早在去年年底,该局就把《关于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通告》张贴在公园、小区、商场、超市外等人流密集区,《通告》上详细列出了使用、维修、操作液化石油气瓶的法定规范及购买建议,方便市民了解、掌握和自行学习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钢瓶的正确方法。

  从2015年11月19日起,该局就进行了为期40多天的连续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600多人次,执法车辆200多台次,共排查了生产企业55家,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单位1372家,排查了22个住宅小区的15000多户居民,消除各类液化石油气钢瓶隐患193处,查扣各类不合格钢瓶700余只。将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终端,对金川开发区15000余户小区居民逐户进行“安全过滤”,切实消除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终端安全隐患。

  经检查发现,部分宾馆、饭店、生产企业、临街门店等各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在液化气使用过程中未建立安全使用制度,未指定专人进行管理,没有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操作及安全常识培训,存在安全隐患;非法液化气钢瓶经营、配送站点“隐蔽”存在。在排查中发现,在1个约500户居民的小区就存在10家以上的液化石油气配送单位(个人),这些配送单位无《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配送车辆无《危化品运输许可证》,人员无相关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盗用其他经营单位名称,配送大量超过检验期限及报废的液化气钢瓶,非法从事液化气经营活动;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者,特别是住宅小区居民,普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安全使用知识欠缺的问题。大部分使用者不知道液化石油气钢瓶周期检验、限期报废、正确点火方法等基础知识,不会辨别“螺丝瓶”、不合格、无标识、超期未检、超年限等“隐患”钢瓶,不掌握液化气管线简单检漏方法,不具备应付液化气泄漏的处置能力,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大力开展宣教,普及液化石油气及钢瓶安全使用知识,增强液化石油气及钢瓶使用者的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监察人员印制了小卡片,明示了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的具体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逐一发放到用户手中,以便钢瓶使用者及时、快捷的检验到期钢瓶;严格查处了各石油液化气储存、使用环节,严禁存储、使用超过检验期限、报废及标识不清、来历不明的钢瓶;严格查处了擅自倒气、无证充装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液化石油气及钢瓶市场的良好经营秩序,确保安全。同时,该局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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