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成仿真饰品不合格
- 发布时间:2016-01-27 10:32:51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监督抽查
本报讯 (李梓琴 记者傅江平)前不久,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仿真饰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21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9批次产品,发现存在不合格项目产品23批次,占比近四成。不合格项目中,总铅不合格的有13家、总镉不合格的有6家、总铅和总镉同时不合格的有4家。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饰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GB28480-201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仿真饰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SZ-079-2015),对深圳市生产、销售的仿真类耳饰、项饰、手饰的镍释放量、有害元素溶出量、总镉、总铅、总汞、总砷和六价铬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予以处理。
总铅、总镉项目不合格会给消费者带来何种危害呢?研究表明,饰品在佩戴过程中,产品中的有害重金属会随汗液溶出,经皮肤吸收进入人体,长期接触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摄入过量的铅会导致人体贫血,对生长发育期的儿童健康危害尤为严重,如可能导致多动、听觉障碍、智力下降等;镉毒进入人体后极难排泄,会储存在人的肾脏皮质、肝、胰、肾上腺等器官中,干扰肾及生殖功能,并且镉进入人体后会取代骨胳中的钙,使骨胳严重软化,骨头寸断、造成疼痛。专家表示,氯化镉与硫化镉都是医学界证实的致癌物。
对此,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要求深圳市仿真饰品生产者、销售者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且产品标识要完整。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收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重罚。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仿真饰品时应提高警惕性,查看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号等内容是否完整,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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