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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治乱要灭暗火

  • 发布时间:2015-10-14 09:32:01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观象台

  □ 胡立彪

  丹麦作家安徒生说:“旅行对我来说,是恢复青春活力的源泉。”让他来青岛试试,几只大虾就会把他的青春活力造光。事实上不光在青岛,安徒生要到中国旅行一圈,哪个景点他都得小心。青岛“天价虾”事件出来后,有网友又拿出曾在网上十分流行的“五十大旅游陷阱”说事,算是一个提醒:一、不要接近峨眉山的和尚;二、不要接近崂山的道士;三、不要买九寨沟的牦牛肉;四、不要买三峡船上的玉器珠宝……

  同样是把旅行喻为“源泉”,基于上述现实,英国政治家、文学家狄斯累利的话似乎更准确些——旅行是真正的知识的伟大源泉。当然,这些知识多是些见招拆招的拒骗防宰之实用技巧。而旅行实践所出之真知中,最耗青春活力的一条,恐怕是难以恢复的对旅行的彻底拒绝。对于青岛“天价虾”事件,舆论认为其最大的负面力量,不是商贩宰人的那把刀有多狠,而是当地监管部门坐视不管,让游客被宰后产生投诉无门、有冤难申的无助和绝望。

  尽管青岛市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处理这件事,人们也期待其他地方能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但国内旅游行业能否以此事件为肇始,真正下功夫、动真格整治旅游乱象,推动市场进入良性发展轨道,还不好说。作为市场竞争极为充分的旅游业,一直乱象频出,不拘一时,不限一地,可见监管这双有形之手并未充分发挥作用。这次青岛宰客事件(还有较早前的三亚宰客等诸多事件),若非借了当今网络、自媒体等现代媒介信息传播迅捷之便,恐怕公众至今无法知晓,而监管部门也难以发现并查处。有人这样说:“在一个又一个案例中,我们看到的是相关部门不遗余力地灭明火,而对于行业存在已久的深层次问题之暗火却始终未能灭掉。”

  那么,旅游市场的暗火在哪儿,又因何而起呢?“黑社”“黑车”“黑店”“黑导”这些“黑”字号,黑就黑在市场诚信缺失、商业道德沦丧。旅游相关从业人员“利”字当头,短期行为严重,为了能够赚钱,不惜杀鸡取卵、涸泽而渔,对旅游经济无限度恶性透支。古语云:“不患恶而患不斋”。旅游市场存在这些“恶”的问题很正常,没什么好奇怪,但真正的问题却在于任由这些“恶”存在而不知反思,不知警戒,不去治理。一方面,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在旅游行业领域缺少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尚不健全,基于旅游市场涉及食、住、行、购等多个市场领域,因而市场监管也涉及工商、旅游、城管、公安等多个部门,但这些部门至今未形成高效的联动治理机制,职能交叉会争利,监管空白就扯皮。加之地方保护主义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也影响了监管的公正性。

  搞清了原因,灭暗火的方法就很容易找到了。不久前,国家旅游局发布《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明确了可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的行为,以及“欺骗、强制购物”的认定,并同时明确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理的标准。这种着眼于法律法规制度完善的举措是必须的,值得肯定的。除此之外,还应严格执行市场主体资格准入制度,加强信用分类监管,从源头入手,严把审查、登记关,让企业完全处于掌握之中。同时,加强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推动政府牵头,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制定配套的规章制度,开展综合治理,畅通消费举报投诉渠道,快速处理消费维权事件,确保旅游市场监管不留死角、没有盲区,积极营造放心、安全的旅游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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