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能单位将接入质监部门在线监测平台
- 发布时间:2015-04-24 09:34:22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王 越 通讯员王红梅)近日,《河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今后,河北省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计量数据都将统一接入质监主管部门的在线监测平台,重点排污单位也将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接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线监控平台,实现用能计量和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在线采集。
《办法》规定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质监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同时规定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管工作。
《办法》明确了监管对象为河北省范围内所有用能和排污单位,规定重点用能和重点排污单位应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计量器具,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应将用能、排污计量基础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对用能和排污单位计量器具管理、计量基础设施建设、计量管理制度、计量工作人员资质和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管理工作,《办法》都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用能和排污单位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体系,确保计量管理数据科学有效。
《办法》还规定,对“用能和排污单位未建立用能、排污计量器具台账,重点用能单位不接受能源计量审查、未按规定将用能计量数据接入质监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计量服务单位提供的用能、排污计量数据不真实”等4种行为,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山西省计量院
4个计量器具新产品
型式评价实验室获得授权
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近日,经质检总局批准,山西省计量院获得烟尘粉尘测量仪、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称重显示器等4个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实验室计量授权,具备了对该4类计量器具新产品进行型式评价的能力,可承担全国范围内型式评价工作。
近年来,山西省计量院针对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的建设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型式评价检测装备投入突破6000万元,购置了用于衡器、燃气表、水表、电表、矿山安全计量器具等项目的型式评价检测设备共计40余台(套),实验室面积增加5000余平方米,型式评价实验室的建设初具规模。其中5米法电磁兼容实验室、高精度恒温恒湿控制系统的建成,为山西省计量院型式评价实验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该院此前已获得热量表、非自动衡器、水表、燃气表、电能表等5个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计量授权,可承担全国范围内型式评价工作。
根据《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质检总局《关于做好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实验室计量授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质监局在办理相关型式批准时,均可委托此次授权建立的4个国家级型式评价实验室(山西)。此次授权使山西省计量院建立的国家级型式评价实验室数量达到了9个,标志着山西省计量院的型式评价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将对山西乃至全国计量器具新产品制造企业的发展以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管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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