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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双催”制度降低电梯投诉

  • 发布时间:2015-03-30 09:33:33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河北唐山

  采取“双催”制度

  降低电梯投诉

  本报讯 (张明远 张 讯)去年以来,河北唐山市质监局采取催检、催取制度,以“双催”降低电梯投诉率。2014年该市电梯投诉率0.47%,与2013年同期电梯投诉率(0.68%)下降30%。

  该局去年共计受理电梯投诉举报78起,3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监督物业完成电梯的隐患排查及验收工作。

  据了解,在电梯投诉中,群众反映的重点在于电梯未按期年检、轿厢下滑以及人员被困等问题。通过处理投诉了解到,部分小区年检标志人为撕毁、涂抹、掩盖、原件丢失等现象严重,物业担心原件被损毁而未予张贴;群众对电梯安全知识及运行不了解,难以分辨电梯是否故障。为此,河北唐山市质监局严格督促检验机构提前45天催检,对于检验后1个月未及时取回检验报告的单位,进行电话催取。确保电梯及时检验,检验标志及时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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