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违章卖主失信 判返还购房款
- 发布时间:2014-10-08 10:32:15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崔道远 记者曾祥素)李女士花20万元买了个车库,但有4.75㎡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她以卖主违反诚信原则为由起诉卖主,近日,北京市密云县法院判决解除涉案车库买卖协议,卖主王先生返还李女士购买车库款20.3万元。
2013年11月17日,李女士与王先生签订了车库买卖协议,约定其购买王先生所有的位于北京市密云县某小区的车库一个,车库建筑面积为11.11㎡,但实际面积为15.86㎡,车库成交款20.5万元。李女士先给付了1万元定金,后又给付了19.3万元购车库款,因车库当时有租户未搬离,余款2000元双方约定租户搬离时再给付。2013年11月30日,租户搬走了,但李女士得知,早在2013年10月18日,北京燃气密云有限公司向王先生发出违章通知单一份,该通知单认定此车库违章建筑1.9×2.5㎡建筑面积需要拆除、整改。李女士认为,王先生隐瞒违章拆除通知,违背自己的购买车库用于居住生活的真实意愿,故将王先生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公民之间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李女士在购买车库时虽然明知车库实际面积大于合同面积,但签合同时北京燃气密云有限公司已经向王先生发出了违章建筑拆除、整改通知,王先生却没有将该信息传达给卖主。李女士在车库交付后才得知拆除、整改通知,并因此要求退房。本案涉及的情形,确有违背李女士购买车库的真实意愿的事实存在,故其要求解除合同及返还购房款之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由于王先生没有及时退还购房款,李女士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过法官的努力,双方达成了和解,王先生分两次给付了20.3万元及1000元利息,本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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