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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新预算法实施推动政府事权法治化

  • 发布时间:2015-01-08 08:25:37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5年将全面实施新预算法。以预算法为核心,增强财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首要就是要推动政府事权范围的法治化、规范化。只有明确政府的事权范围,才能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使之具体化、可操作,并融入到预算法中,精确界定政府必需的财政资金规模,立法机关将权限授权给政府,并实施相应的预算资金总量控制。

  科学、合理地划分各级政府的职能和职责,是分级预算体制的基础和前提。贯彻、实施预算法和各级政府转变职能、“各归其位”之间具有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作用。地方政府职能应转向更好地加强市场监管以及提供各类公共服务上。与此同时,资源配置职能将主要由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来填补。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必须紧紧围绕地方政府职能定位这个中心点来贯彻、实施新预算法。

  中央和地方之间财政关系的规范应以立法形式明确,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能范围、承担职责的数量和标准。在此基础上,制定各级政府的事权(职能、职责、权限)清单,形成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法治化、规范化、长期稳定的事权关系。

  这种关系既能避免中央政府单方面收权、放权,又能有效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解决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同时,要强化立法机关对各级政府履行事权情况的监督、考核,强化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履行事权情况的监督,完善现有对各地区政绩考核机制,力求相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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