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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联盟界定行业规范

  • 发布时间:2014-11-06 00:34:39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晨报讯(记者 姜樊)昨日,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发布了《小额信贷信息中介机构(P2P)行业自律公约(修订版)》,不仅指出P2P中介属性,还对资金管理等多方面进行限制。

  《公约》指出,《公约》所称P2P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为民间小额借贷双方提供借款风险评估、出借咨询等信贷风险咨询和交易撮合、债权匹配、代后管理等中介服务,并已加入P2P行业委员会的第三方信息咨询服务机构。P2P信息中介机构未经批准不得从事信用中介业务。

  在资金管理方面,《公约》规定,P2P信息中介机构严格界定自身的信息中介服务特征,只提供风险评估、出借咨询等服务,不得占据、集取、挪用、控制客户的出资资金。P2P信息中介机构的运营资金与所服务的出借人、借款人的资金必须完全分离。P2P信息中介机构应有足够的运营资金,覆盖基本的运营成本,以保证即使没有新的业务增长或业务停止,现有的业务也可以持续到将所有的贷款都逐笔收回等。

  “尽管目前政府监管的具体细则还没有出台,但其实行业已经形成自律公约,这对P2P行业的发展有好处。”一位P2P平台CEO向北京晨报记者介绍,P2P行业大平台的稳固发展和银行、国企等资本的进入,标志着P2P市场的隐性准入门槛已经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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