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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起和塑造中国证券市场的“法治信仰”

  • 发布时间:2014-10-24 06:5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董少鹏  责任编辑:姚慧婷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3日胜利闭幕,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被称为“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决定》对依法治国做出中长期规划,高度重视立法、执法和改革进展相匹配,高度重视法治实施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融合当代先进政治理念与传统治国理政文明于一体的重大实践成果,将掀开中国“现代化治理”的新一页。

  《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两个“三位一体”,是对我国现代法治完整系统规划的高度概括,体现了执政党对现代治国理政规律的新认识。以往我们也提“依法治国”,但在今天“全面深化改革”语境下的“依法治国”标准更高、内涵更深、影响更广。今天的“依法治国”是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涉及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国家制度。让依法治国成为全民的信仰,是我们的目标。

  一些政府部门不依法行政和腐败频发的问题早已触目惊心:在刚刚过去的八、九月份,中纪委和检察机关先后从国家发改委带走5名司局级官员;今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已有近半业务部门一把手因反腐出现更迭。中央纪委、监察部数据显示,2013年,超过18万党员干部被处分,立案、结案件数、处分人数均比上一年有两位数增长,其中中纪委、监察部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检查的有31人。2014年以来,仅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的涉案官员即达500多名,绝大多数为厅局级官员,其中副部级以上官员有32人。其中,交通、房地产、矿产资源、工程建设、发改委系统成为“重灾区”。笔者认为,反腐风暴解决的是“标”的问题,依法治国的制度建设解决的是“本”的问题。

  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为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此,全会强调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全会强调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为此,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等,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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