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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要求对环境违法零容忍 体现治理环境污染决心

  • 发布时间:2014-11-28 12:41: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陈晶

  【导读】国办发出通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严厉处罚偷排偷放等五类恶意违法行为。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在地方上做环境执法很难,说不定,你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是一位在一线工作的环境监察员无奈的感叹。去年4月,山东省东明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遭遇暴力抗法,唯一的女性工作人员被人踹倒在地、推进路边水沟,头部撞到了树上。打人者还叫嚣:“打的就是环保局的人,把环保局平了,出了事无非出点钱。”

  近年来,我国的环保领域一直受到“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环保执法难”的困扰,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阻挠环境监管执法的现象仍十分突出,迫切需要司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正式公布,要求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严厉处罚偷排偷放等五类恶意违法行为,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在明年6月底前,地方政府要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2017年年底前,80%以上的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规范执法行为。可以说,中央对于阻碍环境执法的现象下了最后通牒,坚决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说,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地方政府重经济轻环境的现象非常严重,执法人员一直处于弱势地位,此次国务院强调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无疑给了环境执法人员强大的政策支持。

  毛寿龙:我们强调环境保护是政府的职责,但实际上各级地方政府一直在经济和环境污染之间选择经济,而不是去治理环境污染。国务院这次严格表态,给予相关环境执法部门以及专业部门政治上强有力的支持,特别是给环境保护人员,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配备高科技的手段,对环境执法人员弱势地位的改变是强大的保障。

  明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将正式实施。国家环保总局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分析,此次国务院下发通知,是为了配合《环保法》实施所采取的基础性的一步,直指环保监管短板,全面实施从严从紧的环保政策。

  夏光:现实中环保执法监管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必须通过更加严厉的措施来予以监管。这个时候出台这个文件是很有针对性的。这个通知实际上体现全面严格化的环保监管,从严从紧的环保政策正式实施。这跟我们将要进入十三五有直接关系,我们离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剩下不到6年的时间了,但是在环保领域可能是欠缺最多的、也是最难实现的,所以环保领域必须在十三五期间有大的改变和大的动作。这次严格的监管,先要把已经有的法律法规落实好执行好,这是第一步,也是最起码的一步。

  夏光认为,全面严格环保监管,体现了中央坚决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也是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走出的重要一步。

  夏光:现在在环保执法监管过程中存在着比较普遍的违法现象,特别是一些该审批的没有审批,同时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各级执法队伍也有枉法现象或者腐败现象,所以中央下决心,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在环保领域的具体体现。当然要实现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环境目标,单靠现有加强环境监管还是不够的。要真正改变环境污染的局面,还要对产业政策的发展战略、产能布局和产业结构等进行更加全面的调整。

  可以说,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呼声不可谓不高,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多,但现实情况是,环境恶化的势头有增无减。究其原因,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是关键之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做出解读。

  经济之声:国务院此次发文强调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透露出怎样的一种讯息?

  李佐军:透露出中央政府在中国的环境形势比较严峻,甚至局部地区还比较弱化的现状,也透露出我们按照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要求实施最严格环境保护法,向污染宣战,遏制环境恶化趋势、改善环境质量的坚定决心。

  经济之声:目前我们国家在环境监管执法方面都面临那些问题?

  李佐军:环境监管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现在有关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还存在执法的盲区,以至于环境问题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经济之声:执法不严,政策落地不给力,深层原因是什么?

  李佐军:深层次的原因,很重要的就是目前环境监管的执法比较缺位,责任追究还没有落实。

   经济之声: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提出,明年6月底前,地方政府要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2017年年底前,80%以上的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规范执法行为。目前阻碍监管执法的土政策有哪些?

  李佐军:阻碍环境监管的土政策,各个地方是不完全一样的,当然也有一些共性,比如很多地方政府为了服从追求GDP,追求经济增长需要,只允许环保部门一年进行一次执法,有的不允许直接罚企业。还有就是有一些环境监管部门没有行政的执法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不联动,还有就是执法不规范,比如以罚代刑等。

  经济之声:我们有很多好的政策,也有很多执法的要求,执法不严是责任缺位,是谁的责任缺位?是地方政府,还是在环保部门?

  李佐军:应该两个方面都有,环保部门本来是执法部门,但是地方政府定位环保部门的职责,以往的定位应该还是有一些模糊的,所以造成了这之间的职责不清,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经济之声:目前从您的分析看,地方政府遏制了当地环保部门发挥应有的作用,怎么改变这个局面?

  李佐军:改善这个局面就必须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尤其是按照这一次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明晰各方面的责任,加强执法的力度。要做到对环境执法零容忍,就必须是按照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责任必须严格落实,通过这么一些手段,使所有的社会主体,所有违反环境保护的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当然,做得好的,应受到激励,这样,让保护环境有一个好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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