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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何谓优先股

优先股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

优先股优在哪?

至少带来几大利好:首先会迫使大股东分红,提高回报;其次有利于股价稳定;再次优先股的推出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方便大规模引入机构投资者。[详细]

导语

  “在试点期间,深交所优先股主要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

优先股本周六为正式上线做最后全网测试

  为做好优先股试点业务技术准备工作,深市将于11月1日组织全网测试,但暂不涉及优先股的发行、竞价交易和网络投票等业务。测试完成后,优先股相关技术系统将正式上线。[详细]

优先股的基本属性

  • ·优先股的主要分类: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来付给的股息,有权要求如计算公式数补给。 2.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一般来讲,参与优先股较非参与优先股对投资者更为有利。 3.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 4.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
  • ·两种权利:1.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股息。2.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 ·收回方式:1.溢价方式:公司在赎回优先股时,发行公司常在优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笔“溢价”。2.公司在发行优先股时,从所获得的资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项创立“偿债基金”,专用于定期地赎回已发出的一部分优先股。3.转换方式:即优先股可按规定转换成普通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

发行公司范围:上证50成分股

  • · 证监会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此次优先股的试点范围,限于上证50指数成分股公司。[详细]

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 ·优先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过程中严格限制可转换优先股,正式文件中删除了相关条款,规定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详细]

优先股票面金额为每股100元

  • ·为统一优先股票面金额,便于市场投资者的理解和交易,满足融资需求,证监会将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确定为100元。[详细]

明确投资人计算方式

  • ·计算合格投资者人数时,同一资产管理机构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或受让优先股的视为一人。[详细]

个人可通过理财产品间接投资优先股

  • ·对于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门槛保持不变,而对于合格范围外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基金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间接投资优先股。[详细]

三类上市公司可公开发行

证监会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三类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对于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目前A股市场的任何投资者都可以进行投资,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直接买卖,不存在任何限制。 [详细]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采用储架发行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采用储架发行。储架发行制度,储架发行是相对于传统发行的概念。一般是指证券发行实行注册制的基础上,发行人一次注册,多次发行的机制。[详细]

四方面避免优先股出现利益输送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重点针对容易出现利益输送的环节进行规定,其中,就票面股息率有所规定;高管亲戚排除在非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之外;关联股东参与优先股发行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要发表意见。[详细]

投资者参与公开发行优先股无限制

公开发行优先股,任何投资者都可以参与,在市场上公开买卖,没有任何限制;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规定了合格投资者范围,不符合投资者门槛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理财产品方式间接投资优先股。[详细]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二百人

按照规定,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次发行。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仅向本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二百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优先股交易或转让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应当与发行环节保持一致;非公开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经交易或转让后,投资者不得超过二百人。[详细]

将出台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配套措施

近期将出台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配套措施,涉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章程修订、并购重组事项。张晓军表示,还将会同有关单位出台配套规则,同时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新三板都将出台相应的业务规则。[详细]

业内解析:优先股制度是拯救A股的灵丹妙药吗?

吴晓求:优先股利好优质蓝筹 银行股明显受益

吴晓求认为,优先股的推出对优质蓝筹股有明显利好,特别是市盈率偏低的上市银行股,优先股的推出适应了市场需求,将增加优质蓝筹股活力,对于市盈率仅为4.5倍的银行股将有明显推动。[详细]

左晓蕾:优先股试点对市场无所谓利好利空

市场人士认为利好蓝筹股,然而亦有人认为该办法偏向于机构对散户不公。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晓蕾对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表示:“优先股试点之前也提过,这次不过是细化了一下规则,无所谓利好和利空。” [详细]

李大霄:优先股试点恢复蓝筹股融资功能 增加其活力

证监会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涉及九章七十条。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优先股试点将恢复蓝筹股的融资功能,增加蓝筹股的活力,提供了部分公司并购重组的资金来源。[详细]

券商:优先股有助于缓解股市融资压力

优先股短期内有助于缓解股票市场的融资压力。由于优先股主要面向一些低估值、大市值、负债率高、盈利能力较高、且现金盈利能力稳定(具备分红能力)的公司,比如银行、电力、交运等行业,这些行业内的公司往往规模较大,一旦出现再融资需求,将对二级市场造成较大的压力。[详细]

曹中铭:优先股试点办法仍待完善

鉴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可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导致曲线借壳的现象,为了防止类似现象重演,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购买资产的,应该不允许其再募集配套资金。只有对优先股制度不断进行完善,优先股才能发挥出其应有作用。[详细]

叶檀:不要神化优先股

优先股主要用于应急融资手段,优先股对股票二级市场的影响取决于公司的质量。如果金融危机后高盛情况没有好转,而是不停发放高价优先股,这还是一家值得信任的、有竞争力的好机构吗?[详细]

皮海洲:谨防优先股成新型大小非

优先股具备强大的融资功能,从征求意见稿来看,优先股极有可能最终由投资者来买单,因为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优先股在发行结束之日起的36个月后可转换为普通股。如此一来,优先股很有可能成为A股市场的新型大小非。[详细]

桂浩明:优先股不可能改变股市运行方向

就现在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而言,无论是在《公司法》还是在《证券法》中,都没有优先股的安排,相反是强调了同股同权的原则。因此,长期以来对中国的投资者来说,优先股只存在于教科书中,不具备实践意义。[详细]

优先股试点办法正式推出 六大板块受益

出品:中国网财经 策划制作:邹琳 陈娟娟 出品时间: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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