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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暂未变

  • 发布时间:2015-06-11 15:29:22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合肥公积金最高额度是多少,已经是55万了么?今天早上,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合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单方交缴公积金的贷款额度35万元,双方交缴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为45万元。不过,租房提取公积金“门槛”更低,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即可在租房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提取。

  单方公积金贷款额度35万元

  虽然合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合肥发布”发布消息,称日前合肥市出台《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合肥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调整。根据官微内容,未来合肥市民单方交缴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双方交缴公积金的提高到55万元;还款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支持合肥经济圈、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在合肥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

  但是今天早上,记者致电合肥市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接到公积金额度调整的通知,还是按照原来的政策。”

  对于公积金额度提升新政何时落实,工作人员表示暂不清楚。

  缴存3个月可提取交房租

  目前,合肥市公积金规定,租住商品住房承租人最高提取限额为每户1250元/月(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625元/月),一年不超过150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限额为700元/月,一年不超过8400元。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整,每年提取一次。承租人须在合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在房屋租赁期至房屋租赁行为终止后六个月内申请,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记者从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租房提取将施行当场审核、即时办理。只要对申请材料作进一步核实的,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应在房屋租赁期至房屋租赁行为终止后六个月内申请。每年提取一次。本报记者 谷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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