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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君正增资天弘基金 与蚂蚁金服和解

  • 发布时间:2015-02-17 03:33:59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内蒙君正增资天弘基金 与蚂蚁金服和解

  早报讯 内蒙君正(601216)昨晚发布公告称,就天弘基金的增资扩股问题,已与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金服”)达成和解。内蒙君正将履行增资义务,并于今日复牌。

  2013年10月,蚂蚁金服、内蒙君正与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基金”)等曾共同约定分别对天弘基金进行增资扩股。而时至2015年1月,包括蚂蚁金服在内的其他三方均出资完毕,唯独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君正”)迟迟不付钱,并去函天津国资要求停止增资,导致天弘基金股东变更信息至今未在工商部门更新。因内蒙君正签署协议后拒不履行增资义务,“蚂蚁金服”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提出仲裁申请。

  根据内蒙君正昨晚的公告,天津市人民政府组织蚂蚁金服与天弘基金老股东进行了调解,相关各方就和解方案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件。根据和解方案,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天弘基金产生的并经审计的公司报表确认的净利润有了明确的归属——归此次增资前天弘基金老股东,并按其当时各自的股权比例享有;同时,各方一致同意蚂蚁金服降低向天弘基金收取“余额宝”产品技术服务费的比例,并承担相应营销费用。内蒙君正在签订和解协议后已向天弘基金缴付了6943.05万元的增资款项,而蚂蚁金服则撤回了全部仲裁申请。

  这份由天津市政府主持的调解方案还提出,天津市政府原则性支持天弘基金迁址至天津市于家堡自由贸易区并给与相应政策支持。

  之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天弘基金方面曾表示,股东层面的行为并不影响公司任何业务运营,天弘基金将一如既往地保持基金管理人的独立性,履行基金管理人的应尽职责,维护好基金持有人的权益。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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