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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400多万亩生态林难成“动产”

  • 发布时间:2014-10-20 09:29:22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村民9年前花10余万元投资,因经济林变生态林如今不能砍伐,福清渔溪镇钟前村199亩速生林成了一笔“糊涂账”,而这种情况普遍存在——

  ■本报记者 杨剑峰 文/摄

  核心提示 近年来林业经济逐渐升温,经济林办了林权证可以流转、采伐,成为农民新的“动产”。福清渔溪镇钟前村村民黄先生2005年与他人向村委会承包了199亩山地种植巨尾桉速生林,不过两年后准备申请林权证时被告知该片山地属于生态林,如今早已成林可砍伐出售的桉树林大部分“动弹不得”。

  黄先生的遭遇不是个案。目前全省约有4200多万亩生态林,其中约有近一成属个人生态林,因属性受限农民无法正常采伐产生收益,其正成为一道亟待解决的难题。

  9年前投入10多万元造速生林

  近日记者驱车前往福清渔溪镇钟前村马头企自然村,弯弯曲曲的山路边上随处可见成片的巨尾桉速生林。村民黄先生说,2005年2月他和两位村民与钟前村村委会签订了山地租赁承包合同。承包山林用于营造巨尾桉速生林,面积199亩,其中他占了大部分,整个承包期20年,每亩租金7元,每5年为一个阶段,租金6965元在每阶段初期一次性交付。

  黄先生是村里最后一批承包者。上世纪90年代他在老家养殖鳗鱼,2002年前后鳗鱼行情不景气,养殖出现亏损。他说,2001年村民开始尝试种植巨尾桉速生林,让他下定决心栽种速生林在于可期的前景。巨尾桉生长满五年后就可以砍伐一次,砍伐后原有树桩会自动长出新树,过五年又可再次砍伐,就像韭菜一样可以重复收割利用。

  签完协议后,黄先生就雇人砍伐山上原有的松柏树,经验收并在林业部门人员的指导下改种巨尾桉速生林。他说,当时栽种工钱按坑算,每个坑工钱0.8元,树苗每棵0.3元。有些树苗栽下后死掉需要补种,加上肥料和工钱,首年平均每棵树的投入约为3元多,加上第二年、第三年后续的管理和施肥等费用,平均一棵树成本涨至6元左右。到了2007年,他个人就共投入了13万元左右。自己也没多少本钱,有不少是民间借贷。经过测算,只要成林第一次采伐,收入差不多就可抵回本金和借款利息。以后的采伐收入除却日常施肥和管理费外就是净收入了。现今他和村民承包的这片速生林价值可达20多万元。因经济林变生态林不能采伐

  不过当时的憧憬未能如期实现。2007年黄先生和其他村民准备向相关部门申请林权证时,被告知承包的经济林是生态林,不能办理林权证正常砍伐。此后他们陆续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均得到类似的回复。

  黄先生说,担心申请采伐无望,无奈之下他们不再请人施肥管理这片速生林。本来种植满5年就可以进行第一轮采伐,却因为属性变了,只能让山上桉树自然生长。另外,2007年后管理未跟上,桉树长得慢。如今9年过去了,所承包的桉树个头有的才相当于正常管理5年树龄的桉树。

  他说,比他早承包山地的多数村民也遇到了类似的难题。据他了解,钟前村有2000多亩巨尾桉速生林,其中只有一部分属于经济林可以正常采伐,大部分速生林因生态林属性至今“动弹不得”。全村共有几十位村民承包了山地种植巨尾桉速生林,初步估算投资成本起码超过200万元。

  承包前属性已是生态林

  黄先生表示,当年他们对这种速生林不是非常了解,更不知道生态林和经济林的区别。2005年他们承包这片山地时没人明确告知是生态林,如果当时就知道生态林,他也不会承包。黄先生认为,如果山地性质是在承包后变更,相关部门应对承包者进行相应补偿。

  黄先生向记者出示了租赁承包合同。记者看到,合同上面未注明山地属性,只规定承包者只有使用、管理权,同时预料外的有关事宜,村委会将给予协调解决。记者电话联系了渔溪镇钟前村村委会陈主任,问及村民所承包的山地何时划为生态林,对方称此事需向当地林业部门咨询,随后就挂掉了电话。记者随后联系了福清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站,管理站王站长对此表示,钟前村承包种植桉树速生林的山地在2001年就已划为生态林,因而不能正常采伐。至于黄先生在承包时为何没有明确告知,他说早期的事他也不了解。

  20%采伐指标难解决实际问题

  今年9月黄先生和另几位村民经申请领到了20%的采伐指标。记者近日前往渔溪镇林业工作站,看到了一份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的采伐类型为林分改造,采伐方式为综合改造,采伐指标20%。该采伐为选择性间伐,并且采伐完后须更新树种,申请书显示更新树种为相思树。据了解,此次申请的林木区域包括黄先生所承包的山地以及与其相邻的另几位村民承包的山地,涉及速生林面积455亩。黄先生说,20%砍伐指标下达后,他已经请人采伐了。

  渔溪镇林业工作站相关人士表示,低效林改造以综合改造和补植改造方式为主,一次改造的蓄积强度不得大于20%。黄先生申请到采伐许可证后,该站对其伐区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时,发现该伐区不符合采伐许可证中的标准,该站已下达林木采伐通知书,让其立即停止采伐。

  虽然可以部分采伐,但黄先生认为此举仍难解决问题。他说,选择性间伐不能像其他经济林一样正常采伐,砍伐难度增大。成年桉树有10多米高,每棵树的间距较近,砍伐后往往会压到边上的桉树。这样一不小心就会不符合标准,而且也易超出采伐指标。生态林间伐成本变高,平时正常砍伐50公斤工钱约为4元,间伐50公斤工钱起码要6元多,即使这样工人还不太愿意。据其介绍,巨尾桉经济林正常采伐每亩实际纯收入可近2000元,此次每亩实际纯收入只有1000多元。另外,采伐后按规定须改造补种其他生态树种,又增加了成本。

  据了解,生态林采伐有严格规定,如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严禁林木采伐,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可以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王站长解释道,采伐指标也因不同类型和方式等不尽相同。黄先生可以继续申请采伐,但前提需完成每次树种更新补种后才能进行新的申请。他坦言,生态林综合改造采伐要求高,承包者积极性不高。

  近一成个人生态林因属性受限

  事实上类似黄先生的遭遇普遍存在。福清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站王站长表示,目前福清因生态林属性受限,承包者不能正常采伐的林地约有1万亩。福建省林业厅资源站负责人告诉记者,全省约有4200多万亩生态林,个人拥有的生态林约有400万亩。这些个人生态林多是先种植,后因政策因素才被划为生态林。

  这意味着全省近一成个人生态林因属性受限难以流转采伐,“动产”变成了“不动产”。据了解,除此之外,全省还有一些已划入生态林的山地,早期不少承包者在不知情或者知情情况下栽种速生经济林等,这部分数量也不小,但未有统计数据。如我省漳州约有近60万亩速生经济林因属于防护生态林,问题也一直未能解决。

  记者了解到,眼下生态林每亩每年有10多元的补贴,由承包村民、村委会等按约定比例享有。林地受限于生态林属性无法“动”起来的问题全省也暂未有统一解决方案。业内人士表示,经济林涉及面广,由各级部门进行补偿回购,需要大笔资金投入,因而该遗留问题一直难有突破,也难在短期内解决。

  个别地方试点商品林赎买

  那么已属于生态林的商品林如何做到“不砍树、也致富”?目前我省个别地方已在试点商品林赎买工作。据报道,去年12月24日,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唯一的林业改革与发展示范区的三明永安市召开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竞标现场会。当天共有14片山场总计1312亩重点区位商品林参与竞标,有10片山场共计751亩被永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协会成功赎买,成交价262.3万元,比评估价低7.7万元。当中有的山地种植杉木,长达25年,但因政策原因不能砍伐。永安市设立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依托新成立的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协会,制订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筹措、管理、使用办法及所购买林木的管理办法,资金用于购买重点生态区位林木。

  此外,永泰也拟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今年7月永泰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永泰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木赎买方案》,要求各乡镇及林业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促进工作的顺利展开。10月13日陈荣凯副省长带领省直有关部门一行赴永泰县调研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要求各地要积极探索生态区位林赎买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争取金融部门支持,拓展融资渠道,做大赎买规模,扩大重点生态区位保护范围。

  □记者手记

  解决遗留问题要勇于担当

  钟前村黄先生的遭遇本来可以避免,只要当时他在承包山地时相关部门能明确提醒,黄先生如今也不会为此心力交瘁。事实上类似现象还较为普遍。本报10月17日刊登了《法院判承包户胜诉 林权证还是办不了》一文,福清市渔溪镇东际村村民黄先生2001年向村里承包了1000多亩林地种植巨尾桉,因为当年承包时村委承包程序不严,未经过村民代表代会,以致留下历史遗留问题。虽然法院判其胜诉,但山地有权属争议,如今桉树已成林也不能砍伐出售。黄先生为此感到很痛心。

  在经济发展、生态环保意识增强的背景下,农民的利益如何兼顾?政府基层部门细致、到位的服务非常关键。基层服务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相关部门人员应切实从农民的角度思考问题,详细告知具体政策,这样才会避免类似遗留问题在日后重新出现。

  对于已经存在的遗留问题,相关部门更应鼓起勇气,探索和创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而不应存在畏难心态,让遗留问题一直存在。可喜的是,我省个别地方已在试点重点生态区商品林赎买工作。虽然解决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只要迈出步伐就是一种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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